温州一男子赌球输钱杀红眼 竟侵吞客户购车款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2014-06-17 08: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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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赌瘾如毒瘾,瘾头一上来,杀红眼时什么理智、对错,就顾不了那么多。最近,老师伯听说,有人赌球输了想翻本,竟然将主意打到工作客户和同事身上。结果,本没翻回,却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平阳男子谢某,今年30岁,大专学历,在平阳县一家汽车4S店从事销售顾问工作。去年10月初的一天,谢某赌球输了钱后,急切想弄些钱再去翻本。偶然间,他想起曾经一同事将信用卡借给自己过,现在密码也还记得。于是,谢某趁着同事不在办公室的空隙,在其包内翻找出信用卡后,立即去公司财务处套现了14000元现金。谢某当时和财务人员解释说,信用卡是同他人借的。

  十几天后,谢某的同事发现自己信用卡被盗刷了,于是就报了警。这一报警,让谢某非常害怕,没过多久,他就承认了。谢某负责的购车客户刘某,在看到他被警方带走后,起了警觉。她马上到汽车4S店核对了自己购车的相关事宜,结果发现谢某给公司的购车订单上编号与自己手中的不一致,连签字也不是她本人所写。

  原来,之前刘某在买车时,付给谢某定金20000元,而谢某仅将2000元上交公司。另外他又以办手续为由,跟刘某要了2900元。刘某算了下,她支付的定金及税费有20900元进了谢某的口袋。

  经警方调查,谢某于去年8月至10月间,为了筹集赌资翻本,利用在汽车4S店担任销售顾问的职务便利,伪造、篡改购车清单和订单上的销售金额,侵吞购车顾客交给公司的款项共计172700元。讽刺的是,这些侵吞和盗窃得来的钱并没让他翻本,反而输得一败涂地。

  本月13日,平阳县法院一审对谢某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这正是:

  赌球输红双眼,

  明目张胆“捞钱”;

  以为不会露馅?

  没人那么好骗!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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