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阔绰未获"女友"回应 男子打官司讨要恋爱花销
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男子高先生通过婚恋网结识了一“女友”,听说“女友”要和小姐妹出去旅游,毫不犹豫送上几千块;“女友”要过生日了赶紧送上礼物……没想到,“女友”还是不动心,半年多,连手都没牵过。男子一气之下将“女友”告到法院,索要恋爱花销。
高先生说,半年前他和梅女士相识后,对照片上漂亮的梅女士一见倾心。相识之初,梅女士提出现在很多男人都不靠谱,何况像他们这样通过网络结识的。她让高先生给她汇4000元作为谈朋友的“保证金”。高先生依言汇了钱。
两人先是通过电话联络感情,一个多月后相约见了一面。或许印证了“见光死”的说法,两人见面之后,高先生就觉得梅女士对他冷淡了很多,两人通话时间越来越短。
直到有一天,梅女士连着3天都没接他的电话。高先生越想心里越不舒服,交往半年,自己连对方的手都没牵过,5月份梅女士生日那天,自己还买了鲜花、蛋糕和礼物为她庆生。高先生觉得梅女士欺骗了他的感情和金钱,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梅女士把4000元“保证金”和他送的礼物都还给他。
得知自己成了被告,梅女士惊愕万分。她告诉法官,她根本没跟高先生要过一分钱。那4000元是两人相识不久的某次聊天,梅女士提及小姐妹要去旅游,高先生便主动提出要给她旅游经费让她和小姐妹一起去。
在两人第一次见面之后,她就提出不想跟高先生继续交往,但高先生说做不成恋人还可以做朋友,依然对她嘘寒问暖、赠送礼物。梅女士说生日蛋糕和礼物也是高先生自作主张买来非要送给她的。
两人各执一词,却都拿不出证据。昨天,在法官的调解下,梅女士退还高先生4000元钱,生日蛋糕和礼物的钱高先生表示不再讨要。
法官表示,一些男女在恋爱期间,两人的日常经济支出常常“不分你我”,有些情侣中有一方出手阔绰,可当感情冷却挥手说再见时,双方又容易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所以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处理经济关系上要理性,不要盲目给钱,也不要盲目拿钱。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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