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双胞胎姐妹办理港澳通行证 妹妹“借”脸办证
温州网讯 一对双胞胎姐妹计划暑假游一趟港澳,由于妹妹在外地上学,怕为办证来回麻烦,竟然心生一计,想出让与她长得很相似的姐姐一人给“包办”下来,没想姐姐在办理手续签字的时候,“说”了真话,露出了马脚。
6月13日,模样俊俏的20多岁女孩谢旭(化名)来到鹿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要为自己申办港澳通行证,就在她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细心的民警却发现了问题,她居然写错了自己的名字。
民警说:“别的情况写错字还可以理解,写错自己的名字,不得不让人起疑心,我们当时就怀疑背后可能有猫腻。”果然,民警随后查了这女孩子的户口登记,发现她有一个双胞胎妹妹,而她所签的,正是妹妹的名字谢晨(化名)。
在民警的询问下,谢旭只好道出了实情。原来,她与妹妹都在上大学,眼见暑假马上就要到了,两姐妹商量着到港澳玩一趟。可远在外地上大学的妹妹,嫌申办港澳通行证来回一趟麻烦,而等放了暑假再回来办,又怕赶不上时间,灵机一动,她想出了利用自己跟姐姐是双胞胎这一“优势”,让在温州上大学的姐姐一人充当两人角色,给民警来个障眼法,没想到姐姐在为她申请办证时,一时“粗心”露出了破绽。
民警告诉记者,不得不承认两姐妹长得很像,一眼看过去还真分辨不了,但即使当时她代替妹妹签“对”了名字,可接下来的审核,还是会被看出来的,出入境相关证件的申请办理都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有专人负责校对,任何一个细微的差别都逃不过出入境管理工作人员的眼睛。对于该女孩的行为,民警当场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民警称,骗领出入境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第六十七条和第七十一条),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由公安机关予以注销或者收缴。情节轻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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