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鞋气垫“三包”期内人为损坏 被告知无法维修
温州网讯 价格较普通运动鞋贵了不少的气垫鞋,虽然穿着舒适,但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气垫鞋的气垫一旦损坏就无法维修的问题。温州市民陈先生近日便遇到了这样的烦恼。陈先生投诉称,卖鞋子时商家一味地说气垫鞋穿着如何舒适,但针对破损后无法维修的事实却只字未提,算不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
商家事先没有提醒不能修
陈先生的女儿今年上初二。为便于女儿中考跑步训练,3月份他花了1049元在耐克西城路店购买了一双耐克全脚掌气垫跑步鞋。但穿了3个月不到,耐克鞋右脚前脚掌气垫漏气,穿着走路时一脚高一脚低,鞋子已无法正常使用。
按国家鞋类三包规定,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几天后,陈先生将问题鞋子拿给耐克品牌温州代理公司浙江金冠股份有限公司。陈先生说,鞋子还在“三包”期内,除了气垫,鞋底及其余部分很少磨损,希望能够修好再穿。
但经金冠公司检查鉴定,右脚鞋底前部有一钉眼,属于人为原因造成气垫漏气,无法提供维修服务。陈先生觉得纳闷,卖鞋子时商家一味地说气垫鞋穿着如何舒适,但针对破损后无法维修的事实却只字未提。即使由人为原因造成,维修费自己掏没问题,但商家无法提供维修服务,又无事先提醒,属于未尽到自己的义务。
商家:
有口头提醒过消费者
昨日,记者发现陈先生的鞋子右脚前脚掌鞋底有一细微的扎钉痕迹,将其放入水中挤压鞋底后,前脚掌鞋底有明显的冒泡现象。
金冠公司负责销售的相关人士介绍,如果属于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漏气,鞋子放入水中后不会冒泡;但若是人为扎钉造成的气垫漏气,放入水中挤压就会冒泡。
对于气垫鞋的维修服务,上述人士介绍,气垫鞋的气垫破损后的确无法维修,但如果是质量原因,商家会给消费者提供更换或退货;但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是无法提供气垫维修的,更不能更换或退货。同时该人士保证,销售过程中有提醒过消费者,气垫损坏无法维修,但没有文字说明。
鹿城12315:
若无告知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参与该纠纷调解的鹿城12315调解人员认为,气垫作为气垫鞋的关键部件,一经损坏就会导致鞋子无法正常使用。行走过程中,鞋子难免磕磕碰碰。气垫作为容易破损的部分,商家在销售时应对“气垫坏了不能维修”形成书面的说明,否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此事,鹿城区市监局12315中心正在进一步调解中。
鹿城区市监局12315中心人士介绍,因为气垫鞋价格较高,现实情况中,不少商家为保证销量,销售时对气垫鞋存在的后续维修难题只字不提,导致气垫破损后产生消费纠纷的案例并不少见。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缪仁凌认为,就气垫鞋气垫一经损坏便无法修理的事实,销售方应当有告知义务。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因消费者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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