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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鹿城政府党组成员胡小忠 因受贿等罪获刑14年半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6-21 08:00:12

  温州网讯 一个签字,造成国家损失498万余元;一次盲目决定,险些造成国家损失1.2亿多元;对于受益者送来的“感谢费”,他都照收不误……鹿城区进城口改建工程指挥部原指挥胡小忠终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昨天上午,苍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胡小忠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胡小忠违法所得23万余元(暂扣于市纪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胡小忠,温州市区人,现年52岁,原系鹿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温州市名城投资集团副总经理、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改建办公室主任,副县级干部。2012年11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胡小忠于2005年4月4日被任命为鹿城区进城口改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党组副书记、指挥。胡小忠在担任指挥部指挥期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滥用职权:违规签字,拆迁户多拿了498万元

  2009年上半年,温州市木材集团公司员工刘某等人找到时任指挥部副指挥卢建芬(另案处理,已被鹿城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要求将该指挥部位于市区一块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的空地出租供其搭建仓库,并许诺给予其好处。

  胡小忠违背指挥部出租空置地要经过当地政府及规划土地等部门的批准、及需要经指挥部领导班子同意并签订租赁协议、租金需上交财政等相关规定,擅自决定将该空地出租给刘某等人。2009年下半年,刘某等人陆续搭建了木材仓库出租给木材经营户。截至案发,刘某等人共非法获利94.6万元。

  2007年下半年,钱某被征用拆迁一处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的厂房。为多占国有资产,钱某找到胡小忠要求解除产权调换协议书,改为货币退购。

  胡小忠违反规定和程序,在钱某的《要求实物协议书解除的报告》上签了字,至2008年1月31日,钱某顺利获得货币退购款1313万余元。而经过估价,该拆迁房产补偿价仅为814万余元。胡小忠的这一次签字,造成国家损失498万余元。

  2010年,相关部门去调查钱某的拆迁安置档案时,胡小忠为了隐瞒违规操作,指使卢建芬等人抽掉拆迁档案中证明该拆迁物系厂房的相关证据材料。

  玩忽职守:未经核实,盲目出台拆迁安置文件

  2007年下半年,指挥部依规划对市区中央涂片区进行拆迁。同年10月份,经评估,该拆迁安置新房基准价为每平方米4576元,拆迁安置新房市场平均价为每平方米1万元。

  该指挥部经办人金某向副指挥卢建芬提出安置房评估价直接套用新房基准价,卢建芬同意后向胡小忠汇报,胡小忠未经核实就同意出台下发按新房基准价作为拆迁补偿安置价格的文件,和其他拆迁补偿事项制作文本装订成册。使其中1998年以后的2万多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全部以拆迁基准价获得评估,两者差价为1.2亿多元。

  虽然该文件并未最后实施,差价损失也未实际发生,但造成负面影响至今未能消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收受贿赂:施“恩”图报,收了23万元“感谢费”

  2005年底至2012年3月,胡小忠利用担任鹿城区进城口改建工程指挥部指挥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万余元。

  2009年上半年,刘某等人租用了指挥部1500平方米的空置地建仓库出租谋利。为兑现仓库赢利时会给胡小忠干股的承诺,刘某等人分别于2011年至2012年分三次通过胡小忠的姐姐送给胡小忠干股分红,共计15.5万元。

  温州康宁医院因发展需要,需使用指挥部管理的黄龙三期一块土地,作为该医院的扩建用地。2005年到2007年间,为感谢胡小忠将该地块转让给康宁医院,以及在办理医疗用地手续中没有收取超期补偿款,该医院院长管某于2005年年底送给胡小忠一张价值5000元的超市购物卡;2006年上半年,还帮助胡小忠报销发票3万元,2007年下半年又送给胡小忠现金2万元。

  2005年以来,包工头胡某承包了指挥部的建筑工程,曾多次找胡小忠要求在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以及在工程款的支付方面予以关照,胡小忠均予以帮忙。2010年7月至8月,在胡小忠的要求下,胡某雇工为胡小忠的私宅屋顶进行翻修,胡某为此支付建材和人工费用,合计2万多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戴玮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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