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浙江“强镇扩权”走新城镇化道路
中新社杭州6月22日电(江耘罗夏兰)近日,浙江省出台“强镇扩权”新政,根据《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此前划定的200个中心镇,重点是2010年底、2014年上半年两次确定的4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将被赋予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而且,强镇的落户制度全面放开,进城农民将继续保留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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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改革先行区,浙江镇域经济也比较发达。2006年,浙江绍兴试行“强镇扩权”,最早试点之一的绍兴钱清镇一年产值达356亿元人民币,几乎比一个县还要多。浙江大学教授余潇枫表示,“强镇扩权”已成为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建设一个重要突破口。
“传统城市化就是不断向特大城市靠拢,但这会带来大城市的管理、生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新型城市化要向城镇靠拢,向中小型城市发展,走生态化、分布化、集群化的城市模式。”余潇枫认为,浙江赋予强镇以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也是为了让城镇有更好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将全面放开强镇的落户限制,允许在强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住所的本省进城农民落户;进城农民将继续保留土地、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保留土地而让农民进城,这是一个很稳妥的办法。”余潇枫告诉记者,在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农民进城后,依然得不到基本社会保障。“新政对农民非常有利,让农民处在一个农民、市民两元结构的阶层,既能安心种地,又能有机会找工作。”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让农民保留土地而进城,可能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对于已在城镇找到工作的农民来说,保留农村土地承包权等权益实无必要。”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王春福告诉记者。
但从目前情况看,让农民保留土地而进城,无疑提高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其实这几年,农民进城积极性不高,关键在于超出农民购买能力的城镇高房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税根表示,此次新政的最大意义在于提高农民进城的积极性,从而加快浙江的城镇化建设。
此外,余潇枫告诉记者,让农民能保留土地而进城,其实也为改革户籍制度打开一道口子。“城市化过程中,除了农民户口要转向居民户口,也不应排除居民转农民的可能性。”他表示,改革户籍制度必是城镇化建设的一个发展趋势。(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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