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去年至今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超万件
中新网杭州6月23日电(见习记者张骏)“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业务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3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在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该省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0484件,同比增长10.8%,受理后移送侦查部门327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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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今年6月23日至27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主题定为“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
据了解,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的举报。
“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人民群众是反腐败工作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王祺国表示,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占到大部分,很多大案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查办的。
王祺国介绍,浙江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均设立举报中心,举报中心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合署办公,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统一管理举报线索。群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或登录检察机关举报网站等方式向举报中心提供职务犯罪线索。
举报中心对接收的举报线索,确定专人及时审查,根据举报线索反映犯罪事实的性质和管辖规定,于7日内依法分流到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
同时,各级人民检察院将依法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0484件,同比增长10.8%。其中来信举报6932件,来访举报2055件,网络举报1285件,电话举报77件,受理后移送侦查部门3275件。
对此,王祺国认为,“这说明群众举办的积极性和举报意识在增强,这也与当前反腐高压态势有关,是个好现象。”
针对网友发微博举报等网络举报,王祺国表示,检察机关欢迎多种举报方式,但从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分析,他并不提倡这种方式,“举报的同时暴露了举报人自己,同时也让被举报者获得了信息,不利于侦查机关侦查。”(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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