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十四名被告人均领刑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温州中院集中对6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其中,滕建标被判处死刑;郑树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何明旭等八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6起案件中,滕建标贩卖毒品案发人警醒。
今年53岁的滕建标是永嘉人,因贩卖毒品曾先后12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因滕建标是尿毒症患者未收押,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监外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2月开始,滕建标多次向他人购买毒品海洛因进行贩卖,并让女儿滕红呀、儿子滕文龙、女婿陈晓开(另案处理)前后累计11次将76万元的购毒款,通过农业银行ATM机转入方灯祥的银行卡。
去年4月24日凌晨,方灯祥为贩卖毒品,携带一包毒品海洛因,乘坐李恒涛驾驶的轿车,从嘉兴市将毒品运送至永嘉县,后在诸永高速枫林收费站被抓获。经鉴定,从方灯祥处查获的毒品中548克检出海洛因成分;从李恒涛处查获的毒品重19.62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同日,公安人员在滕建标家中查获14包海洛因疑似物、12包冰毒疑似物。经鉴定,上述毒品中5.92克检出海洛因成分,4.1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同年7月10日,公安人员在滕建标家中查获冰毒疑似物一包。经鉴定,其中22.01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另查明,去年7月,滕建标在家中将一包约0.3克冰毒以3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
最终,除滕建标、滕红呀、滕文龙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七年、三年外,方灯祥、李恒涛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悉,温州中院为重拳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开展为期一周的“禁毒宣传周”活动。除此次集中宣判外,温州中院还将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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