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公共自行车上保险 人身伤亡赔偿最高1万元
“前几天,我骑公共自行车途经安阳菜市场时,不慎刮擦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奔驰车。我一想,该是自己的责任吧,就掏了修理费3800元给奔驰车主。后来听说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是这样的吗?”日前,瑞安市民吴先生向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咨询公共自行车理赔的相关情况。
据瑞安市治堵办5月份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瑞安市已有56个站点、1500辆公共自行车,总办卡15904张,总借还车344447次。据了解,早在今年年初,瑞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就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公众责任险,市民骑公共自行车出行时,如果因为自行车问题发生意外,可以获得一份人身安全保险。
1500辆自行车都买了“保险”
“自1月8日起,我们先后分两次为投入使用的1500辆公共自行车买了保险,使用者可享受免费的人身保险。”昨日,瑞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周超夫告诉记者。
在周超夫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这份保单的明细表,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保单有效年度是2014年,主要的保障责任是承担依法应由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承担的“三者人身赔偿责任”,累计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1万元,医疗赔偿参照社保标准扣除200元绝对免赔额后赔付,每人医疗赔偿限额2000元。
“所谓200元绝对免赔额,通俗地说就是,参照社保标准的门诊费及医疗费,审核后总额不足200元的,不在保险赔付范围,超出的则扣除200元后赔付。”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一负责人解释。
公共自行车存在过失是保险赔付的前提
市民在使用公共自行车发生意外的,首先应拨打市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值班电话65866779(夏令时6:00—22:00,冬令时6:30—21:30),公司值班人员确认情况后,将联系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进入理赔程序。若涉及人身损害事件,则需报警,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一定要注意,保险赔付是有前提的,即事故中公共自行车服务公司提供的自行车不当导致骑车者或其他人人身损害。”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周超夫提醒市民,如果在使用公共自行车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交通规则,或者骑车人故意行为,都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拒赔。
“事故中,因公共自行车过失导致人身伤害,门诊医疗等费用每人最高2000元,残疾及死亡的每人最高赔付1万元,存在多人人身伤害的,每起事故最高赔偿10万元。像吴先生遇到的情况,因为事故中没有导致人身伤害,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分析。
交警安阳中队一民警说,吴先生遇到的情况,一般属于“车辆三者财产险”的理赔范畴。由于事发时他没有及时报警,交警无法判定当时奔驰车是否违停等,因此无法认定吴先生是否要负全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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