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购房入户”细则出台 限制购房面积和时间
新华网
2014-06-24 17:14:33
新华网海口6月24日电(记者王自宸)海口市住建局日前公布了海口市“购房入户”的申办手续,对购房面积、购房时间、入户人员户籍等作出详细规定。
按照规定,个人要在海口“购房入户”需满足多项条件:住房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提交和备案时间要在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入户人员为本省户籍的购房者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户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此外,海口“购房入户”细则中还设置两项限制条件:一是购房人申请登记户口后不得撤销或解除所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是撤销或解除2014年6月1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并重新购房的人员不能享受购房入户政策。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购房者可携带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在海口市住建局申请“购房入户”,经海口市住建局核准后,到商品房所在辖区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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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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