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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税率7月起统一调整为3%

山东商报 2014-06-25 14:30:00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玉)记者从山东国税部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涉及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将为企业再减税负240亿元。

  据山东省国税局初步测算,2014年下半年(7-12月),山东将有2700余户纳税人受惠,减税约8.28亿元,其中商品混凝土行业减税效果将最为明显,预计减税约2.39亿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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