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晚10点至早7点禁跳广场舞 个人可罚千元
中国广播网
2014-06-26 13:55:5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4日,西安市法制办发布《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于市民关注的广场舞扰民,《意见稿》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产生噪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晚10点到次日7点,居住区不得进行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对噪声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意见稿》规定,如果在夜间,商业经营活动或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产生噪声严重扰民,单位将面临1万元、个人将面临1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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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点评:
减少广场舞扰民,出台法规是进步,但更多的还是要靠咱们百姓自觉,多考虑考虑别人感受。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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