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中联办、港府重申:所谓“全民投票”非法无效
中新社香港6月30日电针对香港某些人发动的以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为主要内容的所谓“全民投票”,国务院港澳办、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香港特区政府重申,此举非法无效。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30日发表谈话指,中央政府尊重香港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在香港特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港澳办发言人说,对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中央政府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即中央政府支持香港根据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必须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以及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某些人发动的所谓“全民投票”,绝不会动摇中央政府依法推进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诚意和决心。
同日,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中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全民投票”尽管属于民间活动性质,但其模仿“全民公投”的做法与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不符,其所设计的投票内容明显违反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是对基本法和法治的公然挑战。无论组织者宣称的备受社会质疑的投票结果如何,这一性质是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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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有关负责人强调,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源自基本法,有关制度安排理应以基本法为依据。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的立场是真诚的、明确的、一贯的、坚定的。理解广大港人对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充满期待的心情,并愿意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9日重申,香港特区《基本法》及法律中不存在所谓“全民投票”或相关制度,“全民投票”无法律效力。一些团体和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实际操作上存在种种争议,难以得到落实。国际上并没有预设任何特定或唯一的选举制度或政治体制。联合国亦认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应按其独特的文化、历史、政治及社会经济背景等,发展其合适的制度。
30日出版的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两者并行不悖,缺一不可。(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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