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经济观察:中国新修食品安全法“重典治乱”
中新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丁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近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这部2009年颁布的法律实施仅5年即大修,反映出“重典治乱”的紧迫和艰难。
实际上,自2008年公布草案,至2009年通过,食品安全法曾经四次审议,跨越两届常委会,作为一部关系民生安全的法律,被公众寄予厚望。
一份对35个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显示,“空气质量”和“食品安全”分别居于对生活质量影响最大的因素前两位,此次调查中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指数平均41.67,没有进入满意区间,表明食品安全满意度低已是严峻的现实。
“我们认为,城市居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高,与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出有关,”调查报告作者、中国经济试验研究院院长张连成表示,不断曝光的毒奶粉、地沟油、死猪肉、混合羊肉事件,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下降。
|
|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亦坦承,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在现行食品安全法中,保健食品、网购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被认为“盲区”,也是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上述监管空白,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弥补。
以网购食品为例,消费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网购食品时,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划分仍不清晰。而在婴儿食品领域,一些不法企业进口大包装乳粉到国内分装,其间可能出现原料“掉包”、掺杂掺假等质量问题。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的维权方面,面临着举证难、投诉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张连成表示,在以往的案例中,消费者投诉复杂,维权成本过高,甚至出现“杀掉一头牛追回一只鸡”的现象,明显提高了法律的实施成本,相应降低了不法企业的违法成本。
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可操作性,成为本次修法的重点,在修订草案中,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现行的五到十倍,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除了巨额罚款,对于严重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要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库,建立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终身禁入。
“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暴露出监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弊端,”张连成认为,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如何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摆在监管当局面前的一个巨大挑战。(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