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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出台“三改一拆”问责办法 对瞒报包庇将追责

陈铖 2014-07-02 04:54:42

  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徐贤飞市委报道组王寅锋)瞒报、包庇纵容违法建筑的;授意建房户进行违法建房,造成不良后果的;给违法者说情、打招呼的……这些行为,在兰溪都将被问责。

  兰溪市近日出台举措,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村委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三改一拆”工作开展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形式包括诫勉谈话、停职检查、降职、免职等六种。工作人员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和免职处理的,分别扣发当年度5%至10%的考核奖;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以上责任追究的,该单位在当年度党委、政府综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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