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对话网友 回应热点话题
温州网讯 向社会融资,怎么做不触犯法律;谁来监督法院的工作;化解企业金融风险,法院有哪些建议?昨天,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做客温州网,回应了一些网友关心的话题。
●网友:我有个朋友是办企业的,最近经营得不是很好,准备向社会融资,但他又很害怕成为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他该怎么办?
徐建新: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条例》中设置的民间融资备案制度就是为实现民间融资健康规范发展而设计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目的是使地下发展的民间融资实现阳光化,从而有效纳入金融监管,进一步实现规范化。
《条例》规定不依法备案要处罚,这意味着依法备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说,对于这位网友的朋友来说,如果要进行大额民间融资,就要进行备案。否则,就是违法违规行为,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害人害己,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网友:前段时间我朋友在法院打官司,我去参加庭审旁听。开庭的时候,当事人和律师讲话都很快,书记员能记得下来吗?
徐建新:书记员在记录的时候并不是一字不漏地记录原话,而是进行适当的归纳。开庭结束后,庭审笔录会让各方当事人核对,当事人如果认为书记员记录得不对,可以要求补正。我们现在要求所有开庭的案件都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像虽不能取代法庭记录,但可作为补正庭审记录的辅助性手段。简单地说,你在法庭上是不是这么说的,看一下庭审录像就知道了。
●网友:请问法院和法官的工作由谁来监督?
徐建新:一是坚持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和协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近年来,我们还经常性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院特约监督员,参与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司法巡查,旁听案件开庭,亲历执行活动。
二是切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特别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及执行信息的全面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同时,我们在网站上还设置了院长信箱、投诉举报信箱等平台,并公布了法院部门简介、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畅通了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此外,法院还设有纪检监察部门。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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