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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女子感情受挫跳河自杀 民警奋不顾身下水救人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7-03 07:38:20
该女子洪某,现年26岁,苍南本地人,因为感情问题一时想不开遂跳河自杀。经过民警一个小时的耐心劝解,洪某表示今后对感情问题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珍视生命

  温州网讯 6月29日凌晨0时46分许,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有一女子在灵溪镇塘河大门路桥边跳河自杀。接报后,曾经先后成功解救十余名自杀人员的灵溪中心派出所处警组长赵崇格带领民警和协警队员携救生设备火速赶到事发地点。民警借助强光手电,只见一女子在河中挣扎,河水已没过胸部,由于刚刚下过几场暴雨灵溪塘河正处于高水位,而且水流湍急。女子随时有可能被河水冲走,情势十分危急。民警赵崇格一边安排其他民警和协警队员在边上接应,一边立即穿上救生衣,背上救生圈,绑上救生绳向河中的女子靠近。该女子情绪激动,拒绝民警的救助并奋力挣扎,不时还大喊“不要管我”。由于该女子的挣扎反抗,导致民警赵崇格多次呛水,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赵崇格通过交谈分散女子的注意力,突然上前牢牢抓住其双臂,往岸边靠近。在岸边负责接应的民警和协警队员,立即下水将他们扶上岸。而此时,民警、协警和女子身上均多处受伤流血,于是民警当即将该女子带至医院治疗。

  趁在包扎处理伤口的间隙,民警对该女子做思想工作。经交谈得知,该女子洪某,现年26岁,苍南本地人,因为感情问题一时想不开遂跳河自杀。经过民警一个小时的耐心劝解,洪某表示今后对感情问题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珍视生命,并对警方救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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