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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培训机构收学费不上课 学生提前半年被毕业

温州网 2014-07-15 11:16:09
学员提前半年“被毕业”|校方被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温州网7月15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鹿轩)温州一家培训机构收了学员学费,课程过半,却没有老师来上课,学生莫名“被毕业”。44岁的市民焦先生向校方讨要说法无果便将学校告到法院。7月15日,鹿城法院判决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判该学校退还焦先生学费9900元。

  学校停课、换老师 学员提前半年“被毕业”

  2013年10月6日,44岁的温州市民焦先生报读了温州一家民办培训机构服装设计高级定制全科就读班,学费19800元,学制一年。

  学校对外宣传,服装设计高级定制全科就读班专业课程设置为时装画技法、服装色彩、服装材料等课程。该培训机构在教学计划单上注明以上课程均由教授级、高级设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主理教学、指导。焦先生于10月6日当日缴纳学费。

  随后,焦先生接受了由该校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及没有任何职称教师的教学,学习了时装画技法、服装色彩、服装面料、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服装电脑coreldraw软件设计、服装CAD软件辅助设计等课程。

  可是到了今年4月26日,学校就停课了,焦先生找到校方理论,校方竟然说他已经“毕业”了,不能继续享有培训服务。

  校方的说法让焦先生傻了眼。“我就上了半年的课, Photoshop软件设计课才上了一次,老师就走了,学校也没有安排其他老师来上课。”说好的一年学制的课程才上了半年就“被毕业”了,向校方讨要说法校方一直推脱,“停课——换老师”不断发生,这让焦先生忍无可忍。

  2014年5月29日,焦先生将该培训机构告到了鹿城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培训服务合同,要求校方退还培训服务费19800元。同时,焦先生要求学校赔偿其损失59400元。

  涉嫌虚假宣传 校方被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今年6月27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校方辩称其只是告知焦先生已经学会,可以毕业,并没有拒绝让其继续学校。此外,该学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双方不存在消费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该培训学校因其在学校网站“师资力量”栏目中介绍的教师没有在校任教等,被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其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开庭当日,该培训学校的两名教师出庭作证。其中一名教过焦先生工艺课程的老师说自己没有相关教师、工程师职称。

  除此之外,另有教师反映,该学校因为负责人陷入资金链断裂问题,去年冬天开始拖欠教师工资,有些老师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这个情况。

  法官:双方之间法律关系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法院认为,焦先生选择培训机构提供的服装设计定制全科班的培训服务,并支付了培训服务费19800元/年,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

  校方应当按约向焦先生提供教授级、高级设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主理教学、指导的教育培训服务。但是校方没有按照上述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其行为已构成了根本违约。

  焦先生在能够核实的情况下对校方的师资情况未予核实,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也有一定的责任,再加上其已经学习了大部分课程,要求校方全额退还培训费198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由于该培训机构是一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双方不属于生活中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关系,焦先生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学校赔偿其培训服务费的3倍损失即59400元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7月15日,鹿城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判令学校退还焦先生培训费9900元,并驳回了焦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戴玮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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