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超市里买罐头做成比萨 吃完才发现竟是猫粮
[各方观点,仅供参考]
其他超市
顾客购物要辨别
世纪联华南国店相关负责人王元津认为,每家超市里的货物摆放以及划分区域,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超市里面分为百货、食品等区域。在这些区域的过渡区,货架上的一些商品容易出现混淆。在南国店,宠物食品与大米两个区域挨在一起,比较容易区分。
顾客在购物时,拿走货架上的商品,后来又改主意不买,有些顾客就会将商品放在其他货架上。这些放错位置的商品,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会被放回到原位置。因为超市是自选商场,顾客要辨识商品,并自主选择,对于顾客选择的商品,工作人员一般不会多说。要是顾客在超市中遇到购买方面的问题,可以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避免出现误买商品的情况。
动物饲养员
没过期吃了应没事
市动物园动物饲养员介绍,猫粮主要含有玉米粉、黄豆粉、米粉等淀粉,以及小鱼、小虾、贝壳等加工成的鱼粉。在长期进化过程中,人与猫都是杂食类动物,都拥有淀粉酶,能分解淀粉类食品。但其他以生肉为食的老虎等动物,没有淀粉酶就不能吃淀粉类食物。要是猫粮没有过期、发霉以及添加有毒有害物品与添加剂等情况,那么食用了猫粮,对人体没有危害。
急诊科医生
猫粮一般不毒害人体
温医大附二院急诊科副主任孙来芳表示,在平日里接诊过程中,他们曾遇到过误食猫粮等情况,但没有发现对人体造成危害。一般来说,猫粮对人体没有毒害,如果数量不多,食用后应该不会出现身体不适。要是出现不良反应,就要到医院就诊检查。
市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误食猫粮对人体有没有害处,还要看里面的主要原料、添加剂等。这一时不太好讲,要经过检测以及观察后才能确定。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轶成
误买猫粮法律上属重大误解行为
可向超市要求赔偿损失
杨女士在超市罐头区误买了小猫食用的“虾猫罐”,该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重大误解”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行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虾猫罐”若还没有食用,杨女士本可以依法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即退货。
杨女士已食用了这“虾猫罐”,故已没有办法退货,但杨女士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损失。无论是超市工作人员误放还是其他顾客放置,其过错责任都应由超市承担;杨女士作为成年人,没有仔细看清说明书就购买,其自身也存在过错;故对于杨女士的损失,应由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由于杨女士的损失不是直接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损失金额很难认定,故对于损失赔偿问题建议双方最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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