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之要义在于“普惠”
核心提示:如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样,民营银行的“准生”也将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大历史性事件。
7月25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披露,近日已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包括:腾讯、百业源为主发起人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的温州民商银行;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的天津金城银行。如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样,民营银行的“准生”也将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大历史性事件。
那么,民营银行的前景将如何呢?我们认为,民营银行设立及发展的要义,在于“普惠”。这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
其一,民营银行能否获得真正的“普惠待遇”,和国有股份占主导的其他银行一样,在发展机会、金融监管等方面获得一视同仁的对待。
事实上,从《商业银行法》来看,并没有明确的条款要求国有资本控股50%以上,也就是说,法律没有不允许民营资本设立银行。“法无禁止即许可”,但民营银行一直未能发展起来,显然受到了很多隐性的制约。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单纯从股权结构来说,民营银行实际上早已存在。比如,1996年,新希望集团、东方集团等民营资本就设立了第一家全国性的民营银行——民生银行。而从银监会的统计资料看,2013年,城商行中,民资占比为56%;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资占比已逾90%,村镇银行民资占比达73%。但是,在这些“民有”的银行,民营资本却很难获得真正的话语权——正如有论者所言,“民有而非民治民营,至少非完全民治民营”。他们未能建立真正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高管也多是政府指派。
因而,在今日允许民营银行设立之后,依然需要继续破除这种潜在的“歧视”,让民营银行真正民营化,并且能够与“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城商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真正同台平等竞争。
其二,民营银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主要的业务方向应该放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着眼于为小微企业服务、为社区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即“包容性金融”,是指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小额信贷(或微型金融)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一个主要路径,而民营银行将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依托。
当然,有人担心民营银行成为互联网巨头、电商巨头的“内部融资平台”,也有人以台湾开放民营银行为例,警示其中的金融风险。不过,相比于一个封闭的金融体系可能面临的风险,这些应该都是可以化解的技术性问题。(文/余岭)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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