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处罚后照旧经营 临海县国土部门现已叫停

来源:浙江在线作者: 2014-08-13 18: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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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8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中志) 此前本网曾曝光过临海依人绣品厂违法出租两幢办公楼用于宾馆用房,临海市国土部门在2012年底发现违法用地后,却纠结于“法律”问题,没有对企业做出“责令交还土地”处理。

  面对国土部门的处理结果,涌泉镇塘头村村民在民情巷发帖称,希望记者能曝光下,维护村民的征地利益。8月13日,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仲表示,两家宾馆在就擅自改变土地用地问题,近期已经做出处理,现已关停。“我们也请示了临海市政府,希望相关部门配合吊销相关执照,目前还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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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用地处罚一年多宾馆照旧经营

  临海市依人绣品厂于2006年9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临海市涌泉镇塘头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033.44平方米,批准用途属工业用地。2009年至2011年期间,依人绣品厂将其中两幢办公楼出租用于宾馆用房(分别为禾祥商务酒店和祥达宾馆)。

  但让塘头村村民意想不到的是,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执法过程中只对当事方做出了28350元的罚款,对于”责令交还土地”这一项处罚却迟迟不执行。两家宾馆不仅照旧经营,生意还越做越大。

  “针对土地改变使用用途的处置,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法律法规。”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王辉介绍称,投诉中的国有土地性质并未改变,只是用途发生了变化,当时国土部门建议投诉人去建设规划部门咨询,但投诉人并未同意。

  2013年5月13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就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临国土监[2012]209号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国土部门强制执行,由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由我们进行强制执行肯定不对的,从案件本来来说,我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执法有失公允。”王辉说,最后参照《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议供电部门、水务集团对该厂进行停水停电处理。

  但案件从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立案到查处,过去一年多,临海市依人绣品厂至今尚未落实处罚决定所确定的责令交还土地的义务,出租宾馆尚在经营。

  违法用地处理政府该担责宾馆现已关停

  对于临海市依人绣品厂违法用地行为,国土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宾馆却还能依然照常经营,这些责任该谁来承担?

  就此问题浙江在线记者咨询了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他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本案中的违法建筑负有行政管理职责。如该建筑物还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则乡、镇人民政府亦负有管理职责。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如果国土部门认为执法不妥,可以委托镇政府处置。”程学林说,政府部门对于违法建筑长时间的不作为是不正常的,值得深究。

  8月13日,浙江在线记者从涌泉镇塘头村村民口中及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口中得知,目前两宾馆确实在8月8日前已经关门。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仲表示,两家宾馆在就擅自改变土地用地问题,已经在8月8日前做出处理,现已关停。“我们也请示了临海市政府,希望相关部门配合吊销相关执照,目前还在协调处理。”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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