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温州交警运管联合执法严查“电的”

温州交警运管联合执法严查“电的”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4-08-15 07:10:48

昨天,市交警和运管部门联合执法,进行电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 杨冰杰 摄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对部分电动车在市区车站码头、公园小区门口等人流密集处公然揽客,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现象进行了报道。对此,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局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开始,在市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电动车违规违法加装遮阳伞、载人和非法营运、扰乱正常运营秩序的行为进行严查。

  昨天下午3点,记者跟随交警和运管稽查人员首先来到老附一医,虽然下着雨,但园西巷附一医东门门口仍一溜排开停着5辆电动车。这些电动车装着遮阳伞,后座的储物箱都被移除,有的还铺上了垫子,方便“乘客”乘坐。而电动车的驾驶人几乎人人腰间“标配”一个小黑包,眼睛则时刻扫描着往来行人,寻找可能的生意对象。几分钟后,交警和运管稽查人员开始行动,两名“眼尖”的驾驶人看到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靠近,立刻发动逃离,剩下3个人反应不及,被抓个正着。

  矮凳桥一带也是“电的”集中处,在这条路上的一处巷口,执法人员一下子就查处了4辆违法加装雨棚、涉嫌非法营运的电动车,其中一名驾驶人不配合执法,趁交警不注意,拔下电动车钥匙就跑进巷内,被交警及时追回,收缴钥匙。

  在南站天桥检查点,一名穿红色T恤的男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名白衣女子从黎明西路驶向人民路方向,被执法人员拦下。运管稽查人员对这两人分别询问,两人都说认识,但均说不出对方姓名,这个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开车的穿红色T恤的男子脸色微微发红,闻起来酒气颇重。询问之下,红衣男子承认自己上路前刚喝了两瓶百威啤酒。交警和运管部门对这辆电动车进行了扣留。

  至昨天下午4点半,两家单位联合执法,共查扣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24辆。市交警部门表示,之前针对车辆擅自加装雨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从7月28日至8月10日,市区共查处2690起。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与运管等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规范市区交通秩序,给市民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针对市区新出现的“电的”非法营运现象,记者采访了交警和运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市区开展“四小车”整治行动,经过两年多的整治后,往日频繁穿梭马路载客的“四小车”,如今几近绝迹,道路运输秩序、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都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小车”在市区几乎绝迹后,一部分“四小车”车主转而从事“电的”非法营运,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电动车没有安全系数,本身也无路权,所有的电动车都不允许在机动车道通行,但很多电动车,尤其是“电的”,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违规,极容易酿成事故。据初步统计,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一方是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例较多,所占比例也有逐步上升趋势。运管部门也将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作为运输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对黑车打击形成连续性严管严查态势。据统计,今年1月份至今,共查处非法营运“黑车”3028辆。

  “电的”被称为“第五小车”,是“四小车”整治后冒出来的新鲜事物。“四小车”整治的硬仗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新出现的“电的”该怎么管理?市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上路非法营运,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驾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经鉴定为超标电动车上路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管部门予以罚款处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证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市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保持对非法“四小车”的严管态势,防止其反弹。同时对新出现的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现象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遏制其蔓延和扩大。

  温馨提醒

  “电的”千万不要坐

  交警、运管部门提醒,没有营运手续的电动车拉客属于非法营运,既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也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应拒绝乘坐。电动车进行营运容易逃避社会责任、行业管理,偷逃税费,许多乘客在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时也没办法投诉。电动车非法参与营运,对乘客财产和人身安全无保障,出险后没有任何赔偿。有关部门提醒,希望市民们不要图方便、便宜而选择乘坐“电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