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政策颁布利于引入社会资本
经济参考报
2014-08-19 09:14:52
国家发改委近日明确,在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下发的《关于完善抽水蓄能电站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至3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电站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这一政策将有利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并对提高电站利用效率将发挥积极作用。 (赵晶)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