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卖港产药小心获刑
广州日报
2014-08-19 12:22:22
近年来,广州许多妇婴用品店悄然开始销售未经国家药品管理部门批准进口的“吴德物次肠痛水” 、“乐信咳水”、“双飞人”、“黄道益活络油”等多个品牌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属于应按假药论处的药品,因此,违规销售应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药品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魏丽娜通讯员增检宣)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