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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好奇心勃发火烧轿车 犯了放火罪被判刑3年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8-21 10:36:42

  温州网讯 男子酒后犯糊涂,居然用打火机点燃别人的轿车防雨罩,导致轿车被烧坏。日前,乐清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

  许某今年29岁,乐清市石帆街道人。今年4月4日晚,他和几个朋友在KTV唱歌喝酒,直到深夜才回家。经过一朋友家时,他想找对方玩。绕到朋友家后门,发现朋友房间是暗的,估计对方已经睡着了。于是,他蹲在朋友家楼下吸烟。

  许某看见朋友邻居丁某的车停在楼下,车身盖着防雨罩,就拿出打火机,点燃了防雨罩。见防雨罩起火,许某便回家睡觉了。

  人们很快发现丁某的车着火,有人打火警电话,有人救火,最终将火扑灭,让火势没有进一步蔓延。

  事后,警察找到了还在睡觉的许某。问其为何要烧车,这个近30岁的男子说:“我就是酒喝多了,好奇车子烧起来是什么样,觉得好玩才点火烧车的。”

  “那你有没有考虑过汽车燃烧时可能会爆炸,威胁到周边住户和房屋的安全?”警察问。

  许某回答:“我也知道汽车燃烧可能会爆炸,不过当时我完全没有往这方面想。”

  经鉴定,车辆受损价格为7410元。许某和丁某也达成了赔偿协议。

  乐清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为满足个人好奇心,放火焚烧车辆,危及周边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民事部门已调解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偶犯,予以从轻处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叶双莲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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