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39医院推行阳光用药 控制药费减轻患者负担
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8月19日上午,台州市中心医院西药房窗口前,椒江区下陈街道的王凌领到复方芦丁片等几种药,药盒上写着一句贴心话:服用后避免暴晒。这是台州市实行“阳光用药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百姓负担。
自2012年一季度开始,全市共39家医疗机构开展阳光用药工程,包括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24家,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家,非营利性民营医院8家,其中基层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为台州市2013年度新覆盖单位。
伴随这项行动,台州市卫生部门提出“三知道、五规范、二十七公示”。所谓“三知道”,即患者能从医师或药师的医疗和药事服务中知道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能从医院费用清单中知道药品的准确价格;能从医院或卫生部门的公示载体中知道医院合理用药的信息。
“我们向社会公示27项‘阳光用药’主要监测指标,比省里多10项。”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黄岩区医疗服务阳光工程网,打开“2014年黄岩区医疗机构第二季度‘阳光用药工程’监测报表”,就可以查询到每家医院的门诊处方平均金额、静脉输液在门诊处方的比例、门诊人次费用等。
阳光用药,在帮助患者明白用药、安全用药的同时,也规范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据市卫生局数据统计,目前,全市各上报单位上报的不合理处方比例均控制在要求的5%以下;全年诊疗费的平均增长率基本控制在3%左右,位于全省平均水平之下,平均费用绝对值在全省也处于较低范围。
抗菌药物滥用,一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以一类切口手术为例,自“阳光用药工程”开展以来,目前这一比例已控制在30%以内。
与此同时,患者平均住院日较之前有明显缩短,大部分医院控制在9天左右,缩短1天以上。
围绕合理用药,台州市还推出“处方点评”制度。各级医院定期随机抽取固定数量门诊处方和各病区住院、出院医嘱,由药剂科临床药师进行点评,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及给予相应奖惩。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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