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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四审稿吸收广东经验

羊城晚报 2014-08-26 16:54:55

  羊城晚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25日,实施已经20年的预算法首次大修开始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四审阶段。从四审稿草案的内容看,积极吸收了像广东这样先行进行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广东省人大就政府财政预算审查开展的一系列制度创新的实践成果。

  2013年1月,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广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账本首次提交人大审查。之后,在2014年1月召开的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账本也首次提交人大审查。同时,按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上级各项固定补助收入和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部列入年初预算编列。至此,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账本,全部在人大会上提交人大会议审查,实现了人大对政府“钱袋子”的全口径审查和监督。

  在人大代表提前全程介入预算编制上,广东改革创新的步子也领跑全国:2013年,广东省人大提前于9月份组织四批省人大代表、以底线民生保障支出为专题介入2014年广东财政预算编制,对2014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研究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同步发送资料,让人大代表同步了解预算编制流程和进展情况。

  此外,为了提高省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刚性,广东省财政厅通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具体支出项目提交人代会审议,增强年初预算编制的约束力,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追加;严格执行到期不再安排制度,对到期确需延续安排的专项资金,需先按程序完成绩效评价和审计检查;新增支出原则上在现有存量中调整安排,并严格执行多方论证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广东以上有益探索,都在预算法四审稿中有所体现。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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