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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公厕男女蹲位比例需达到1:1.5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4-08-29 09:06:53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城管与执法局获悉,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温州市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提出,新建的公厕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应达到1:1.5,并提倡在条件允许下可增设母婴室、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辅助设施等便民设施。

  据统计,目前市区建有公厕约1278座,总体数量上已符合建设部规定要求。《办法》规定,在市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公交首末站、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车站、机场和港口客运站等客运交通站场,广场、公园、文体设施、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大中型集贸市场和商场、大型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城镇商业街、文化街等人流密集的繁华地段,居住区内部公共活动区应当设置公厕。

  同时,《办法》规定,公厕应当全天24小时对公众免费开放,其中公共建筑和场所附设的公厕,在服务时间内应免费开放;新区开发、旧城改建、住宅区建设、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大型公用建筑建设时,公厕建设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已建成区域、道路(路段)的公厕设置密度或者间距不符合标准的,可适当建设小型环保公厕。

  下一步,市城管与执法局将根据《办法》联合市财政局尽快修订完善《温州市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市区公厕统一的考核体系。同时将日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级拨付公厕日常管理和维护经费的依据之一,提升市区公厕服务质量。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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