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无理由退货”成经营者逃避“三包”挡箭牌
本报讯(记者杨滨)中消协昨天盘点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时指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正成为某些经营者逃避产品质量“三包”责任的“挡箭牌”,鼓励有关企业延长无理由退货时长。
消协发现在新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网购经营者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消费者往往在要求退货时才被告知购买了“不予退货”商品;退货标准过于苛刻,经营者将新《消法》中“商品完好”的退货要求,单方理解为“不影响二次销售”,导致退货投诉增多;经营者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随意扩大;一些经营者拿“七日退货”做挡箭牌,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消费者一概以“已过七日退货期,不予退货”予以拒绝,逃避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三包”责任。
对此,中消协秘书长常宇表示,“七日无理由退货”是网购企业应当履行的最低法定义务,“七日”仅仅是“无理由”退货的时限,而非因质量问题退货的时限。如国家规定,一些大家电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这个有效期一般为半年以上,甚至一年以上。中消协鼓励有关企业积极采取更高的服务标准,争取做到“十日”、“十五日”无理由退货,用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D044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