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村级权力规范运行 农村三资使用列入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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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前天,乐清市柳市镇发布24条村务工作权力清单,明确村集体事项和便民事项办理流程。尤其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花多少钱、怎么用、谁决定等,提出具体标准。该权力清单对我市探索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以往,村级事务如何运行,虽在各级法规中都有提及,但没有详细规定。此次柳市出台的权力清单,是在操作层面的制度建设。
该镇把村级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分为三个档次,在物资采购上,两万元以下的,可以不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由村“两委”实施;超两万元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进行招投标。在村级工程上,2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由村两委自行招标,一旦最终花费超过预算两万元,将启动村民代表大会;20万元以上的工程,要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由村“两委”和村监会共同实施,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权力清单对店面等村集体资产的出租也作出规定。年租金低于5万元的,由村“两委”班子加上村监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决定;5万到20万元,通过党员群众、党组织、村务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一系列程序;20万元以上的,要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于村民关注的新建宅基地审批,以往只用国土部门审核即可。此次柳市提出,建房户还需征得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虽然村务工作权力清单是一项制度建设的探索,但农村在制度落实上仍存在阻碍。比如,部分村干部为规避采购招投标,可能会把一笔超两万元的采购账目打散成多张小额票据。甚至部分村干部抛开制度,在村账户之外,开设个人户头,收支集体建设项目资金。对此,柳市镇纪委书记李敏表示,今后对村务运行和村级三资管理进行定期督查,把村务公开栏作为主渠道,结合电视网络开展村务公示。把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作为党务村务财务的定期公开日,引导村监会和村民提高监督意识。
鉴于今年1到7月,市镇两级对柳市农村建设的各项补助资金达6300万元,该镇将利用这笔资金,引导农村加强三资管理,一旦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甚至可以取消补助。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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