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为“人流”争执不下 女方报假警称“被强奸”
温州网讯 恋爱中的男女为是否“人流”争执不下,情急中,女方拨打了110,报假警。警方为此“瞎折腾”两个多小时。9月16日凌晨3时许,温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一女子称:“我被强奸了,在温州鞋都二期某出租房内……”
接到报警后,鹿城区鞋都派出所两名值班民警马上赶到事发地点。在某出租房,民警见到报警的王某,以及王某身边“涉案”的男青年龚某。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到派出所调查取证。
据经办民警初步了解,王某和龚某均来自湖南麻阳,今年分别是22周岁和24周岁,两人正处恋爱中。
接下来的“案情”让经办民警哭笑不得,王某属于报假警。
原来,恋爱中的王某怀孕了。可龚某认为,双方还年轻,不想要孩子,坚持要把王某肚子里的孩子“打掉”。而女方王某却态度坚决地要保住孩子。
9月15日,龚某和王某为此发生争吵,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双方争执不下,情急中,王某拨打了110,谎称自己“被强奸了”。
鉴于这起报假警未造成严重后果,当事双方对自己的行为均表达了后悔之意,且涉案的王某有孕在身,民警对男女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释放。同时,民警向龚某和王某建议:针对是否“人流”,可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
当天凌晨5点,龚某和王某握手言和,携手离开派出所。
警方特别提醒:报假警要负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谎报警情,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将受到治安行政处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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