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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车管所工作人员无牌驾驶 被罚款并记12分

温州网 2014-09-22 17:32:17

  温州网9月22日讯(见习记者 陈克力) 下午,有网友发微博称,苍南车管所一工作人员知法犯法,该工作人员所驾驶的车辆近六年不上牌驾驶。

  随后,温州网记者向苍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冯平华求证此事。冯平华表示,此事属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无牌驾驶的车管所工作人员作出罚款200元及记驾驶证12分的处罚决定。

  16分38分,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发布“交警大队关于微博网友反映杨伟毅驾驶未上牌机动车上路舆情的回应”的微博,内容如下:“今天下午微博网友反映杨伟毅驾驶未上牌机动车上路,我大队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经查证,情况属实。我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杨伟毅处以罚款200元并记驾驶证12分。现杨伟毅本人已主动接受处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陈克力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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