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访谈已经结束。谢谢大家参与。请密切关注下一期温网议事厅“在场”互动微访谈。
余中平表示:同时,交警的罚款收入也都上缴了财政专户。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数据反映,2013年温州市本级交警罚没收入共计2.99亿元,2014年1-6月份罚没收入1.31亿元。另外,至于这些钱都会被用到哪里?按照《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21条和第22条规定,政府非税收入依法纳入综合财政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不得与执收单位支出挂钩。也就是说与税收收入一样,统筹用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财政支出没有一一对应关系,没有专门规定必须用于哪一方面。
余中平表示:城管体制下放后,罚没收入均进入区级财政。根据各区财政局数据统计,2013年市本级城管部门罚没收入共计5207.87万元(鹿城4306万元,龙湾373万元,瓯海367.51万元,经开区62.41万元,瓯江口新区26.14万元,生态园72.8万元)。2014年1-6月份市本级城管部门罚没收入共计2497.32万元(鹿城2058万元,龙湾162万元,瓯海154.56万元,经开区59.76万元,瓯江口新区6.6万元,生态园56.4万元)。
余中平说:网民所说的城管和交警的罚款是一种罚没收入,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3条和第16条的规定,市城管部门和市交警部门依法收取的罚没款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都上缴财政专户。
网友表示:你好,领导,有个问题纠结了我好久,上次城管的说罚款都上缴财政局了没有私吞,那么问个小问题,你们今年上半年收到了多少城管上缴的罚单的钱? 2013年整年呢?敢公布,会公布吗?当然除了城管,还有交警的罚款,是不是都入了财政局?这些钱都会被用到哪里?
余中平说:这几年,我们地税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代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虽然我们还没有确凿的线索查办过此类案件,但是,我们一直十分注意对税务干部的教育提醒,组织对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实现与税务代理机构的彻底脱钩,依法支持和保证税务代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这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如果纳税人和网友发现有类似问题要反映的,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件向我们市财政地税局或各税务分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余中平表示:涉税代理服务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业务之一,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代理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但是,地税干部私下给中介拉业务或在中介拿干股,要求办事企业找中介代理代办涉税事项,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侵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我们是明令禁止的。
网友提问:据说温州地税局有些公务员私下给中介拉业务或在中介拿干股,要求办事企业找中介代办缴税事项,请问局长知道吗?你们有查过类似案件吗?
余中平说:假如要问存在这个问题的原因,我想有个概念需要和网友解释一下,即税收“专管员”制度我们早已取消。2006年起,我们地税部门就探索建立了“税源间接控管”新模式,就是取消了执行多年的税收“专管员”分片负责一个区域内企业所有涉税事项的制度,实施“人对事、事对户”的日常税源间接控管制度。即从事日常税源管理的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没有固定的关联,只有因不同的具体工作而建立不同的信息沟通渠道。我们以数据管理为抓手,依托信息化升级和人性化服务,实现管理的精细化、扁平化和标准化,以科学的制度从根本上规范和约束了税务人员的权力,也促进了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
余中平表示:对于这种违法违纪行为,我们一直是零容忍,如果发现一起、必将严格查处一起。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人员擅自减少应征税款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网友提问:在温州朋友圈经常听说税管员在企业老板送烟送卡之后给予通融,减少应征税款,请问局长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不是税管员的权力太大?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或消灭这种不正之风?
余中平表示:民生支出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有的是直接关系,也有的是间接关系,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有直接关系的才是民生支出。市政府每年推出的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就是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大项目之一(2014年不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安排的资金就有4个多亿),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项目进展情况,请大家多关注。另外温州近年来开展的较大的民生项目有:1、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总投资150亿);2、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总投资186亿);3、奥体中心项目(总投资22亿);4、六城联创(每年安排1亿元);5.五水共治(今年筹集6亿元,其中农村污水治理1.5亿元);6、市属各学校建设、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9亿);7、市属各医院建设、改扩建项目(总投资7.6亿)。
余中平回答:这个问题跟上面问题有点相似。民生的范围很广,我们平时所说的民生一般是指公民生存的基本权利状况,是一种狭义上的解释。财政的民生支出则是一个统计口径的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对财政民生支出的具体口径做统一的规范,学术界也没有统一的解释,因此各地的口径标准不是很一致,也因此使人民对民生支出的理解有所差异,但基本上几个重点的方面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都会涵盖。浙江省目前在财政支出上的统计口径没有明文规定,按照往年的统计口径,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会事务、农林水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十个方面的总和。2014年,温州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为349.4亿元,占全市公共支出的比重达75%。
网友提问:经常听到政府说民生,到底哪些财政支出才算民生? 另外,民生投了这么多,跟老百姓有直接关系吗?温州这两年都投了哪些大的民生项目了?
关于如何保证财政支出民生发展的举措落到实处,余中平表示: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重点民生支出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及资金落实建立月报制度,对 “五水共治”、“六城联创”等支出建立季报制度。二是大力抓好增收节支。收入是支出的来源和保障,没有收入哪来支出,因此要依法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控管,优化支出结构,使有限财力更多地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现有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规模,优化专项资金投向,规范专项资金分配,重点保障市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实事工程的资金需求。四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资金使用绩效好的项目要予以激励,绩效不好的要取消或调整使用方向。同时,要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将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2014年开始在科技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领域探索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试点,以后逐年推进。五是规范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将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笼子”,让更多的民生项目通过竞争,使购买服务行为更加透明,同时也有利于更多的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参与提供民生服务。如,将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800万元项目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300多万元项目等按照平等投标、公开评标、择优定标的原则,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2014-2016年三年内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
余中平说:第一,对如何权衡民生项目与非民生项目。我们总的是要遵循“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严格界定民生范围,区分政府和市场的界限。财政主要是保障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平台,突出对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教育、社保、卫生等基本民生的投入,而不能大包大揽,把什么都纳入民生项目中来。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能做的事,要放手让市场去做,政府管好应该管的事情。
余中平表示: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不少事权下放到地方,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要求政府部门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因此政府在民生方面的刚性支出越来越多,支出压力也在不断增加。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51.6亿元,占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因此民生支出的安排占了2/3多,是政府刚性支出的主要方面。
网友提问:温州几乎年年都有新貌,变化很大,那么用钱的地方肯定也多,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政府如何权衡民生项目与非民生项目;第二,怎样才能保证财政支持民生发展的举措落到实处呢?
余中平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采取更加有效的征管措施遏制经营者不开票、拒开票的违法现象,提高税法遵从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发票使用环境。让广大纳税人知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当按规定开具发票;让消费者知道取得发票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利己利社会的行为。当然此项工作需要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大力支持,只有经营者开具发票和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都增强了,发票使用环境才能得以好转,温州城市形象才能得到提升。才进一步推行电脑版发票和网络发票的开具,并不断完善网上发票真伪查询自助服务功能,方便取得发票的消费者能快捷、高效地查询发票真伪,让消费者协助促进发票用票的规范。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将发票使用情况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纳税评估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特别是针对服务业的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公开处罚信息。如果消费者索取发票被拒绝或收取了假发票,可通过温州财政地税信息网、12366或稽查举报专线88161234进行举报。对于索取发票遭拒投诉地税部门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处理情况,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监督。
余中平说:目前消费者索取发票而遭到拒绝的现象确实存在,这既有经营者纳税意识不强的原因,也反映出我们税务部门监管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余中平表示:这几年,我们全市地税部门做了很大的努力:通过加强税法宣传、推行电脑版发票、开展发票检查和曝光发票违法案件、打击偷漏税和发票犯罪行为、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和定额户的科学管理等,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所提高,税收管理工作也更有效率。
网友提问:别人问大事,我问小事,不过不是说“民生无小事”么。就问问:外面遇到索要发票不顺,要向财税的哪个部门,什么电话投诉?会处理吗?需要多长时间?
余中平表示:一般来说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有以下五个方面:1、公共预算安排;2、土地出让金;3、单位自筹;4、上级补助;5、融资。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虽然这几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入几千万甚至几亿的工程比比皆是,但我局安排投入还是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控制风险、绩效优先”的原则来实施的,并且现阶段的政府投资都是拉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投资,体现建设期资金投得下,运行期资金还得起,确保推动发展可持续。
余中平说:财政拨款并不难。目前我市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级职能部门、各功能区、各国资平台作为实施主体,市级财政主要保障市级职能部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遵循“四按”拨款原则,即按支出预算拨款;按项目计划拨款;按基本建设程序拨款;按工程进度拨款。只要符合“四按”条件,资料齐全的,我局就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并且,我局把拨付资金的相关条件、资料要求都在网络上公开,同时还通过“数字财政”等平台来推进财政拨款的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过程简洁、透明。
网友提问:领导访谈看了不少,有些部门一说起工期滞缓,就说财政拨款待审核。财政拨款到底是怎么一个流程,难吗?动辄投入几千万甚至几亿的工程,钱从哪里来?审批会不会很复杂繁琐?
余中平表示:现在财政数据上没有财政收入的说法(一般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这个概念,也就是过去说的地方财政收入,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组成)。对具体企业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贡献,我们没有统计和公布。但是对税收贡献是有统计、排名和公布的,如每年的“纳税百强企业”等,我们都有作公布和表彰。房地产销售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一手房销售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二手房销售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别墅类)。以上税种全部跟地税有关,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外,其他基本都属于地方收入。据地税口径,1-8月全市房地产业税收收入75.8亿元,占全市税收比重达35.8%,大约占到整个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
网友提问:我市财政收入贡献率最高的企业排名有无统计,是否可以公布?另外,房地产销售的哪些税种属于地税,占全市地税比例有多少?
余中平说:我们财政部门主要是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统筹使用好就业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具体承办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
余中平表示: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稳定,市政府于2013年11月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3〕173号文件)。该意见共明确了四类19条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通过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通过安排政府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创业补助政策;通过落实小型微利企业、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优惠等进行税费减免;通过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鼓励支持网络创业,等等。
学生网友提问:我是大学生!财政拨款有没有照顾到我们大学生创业,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求局长给个明确的说法。
余中平说:如果说实体经济是发展之基,那么温商是第一资源。过去温州资本确实外流严重,但是在如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促进温商回归政策的驱动下,相信一定会激发温商回归的热情。对经济来讲,招商选资和“温商回归”是增量之源,能够做大总量,而且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外力的催化,可以推动温州经济实现质的飞跃。今年前不久,温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由我局起草的《关于推动“温商回归”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配套政策实施意见》。此次打包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是在全面梳理近两年出台的加强温商回归、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基础上,对其中涉及财税扶持的政策进行整合、补充和完善,共包括14项财税配套政策,其中税收优惠政策8项、财政奖励政策6项;另外我们还专题开展总部经济扶持政策课题调研,为下步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作准备。同时,市财政还加强对温商回归的工作经费保障,还将支持派驻异地温州商会招商专员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此外,我们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支持温商创业创新“服务推进年”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分赴温商回归功勋企业开展“走亲连心解忧”调研,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切实让财税优惠政策“优在明处,惠在实处”。
网友提问:温州曾经有大量企业因为各种问题外流,如今想他们回归,财税肯定也是重要的一块。我们有什么这方面的优惠吗?
余中平说:近年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我们认真落实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2013年,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共减免各项税费约50亿元(近三年累计109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地税部门共计为企业减负24亿元,其中:财政部门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85.7万元,地税部门税收减免23.9亿元,社保费一次性减征等规费减免0.15亿元。
余中平表示:针对企业反映“温州企业税负高”这一呼声,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专门做过两次调查。两次调查结果都表明,温州的企业税负跟其他地区相比并没有高。之所以坊间会有这样的传言,我觉得应该是对税负的理解有所偏差。通常纳税人都会把企业要缴纳的税和费合在一起计算。当前除了税收外,地税部门征收的政府基金也是构成纳税人负担之一,像社保费等,跟外省一些地区相比,我们企业的负担确实相对较重,此外像公积金扩面等,也给企业增加压力。
网友的犀利问题继续:听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说温州税收高,在如此高税收之下,很难赚到钱。我自己不做生意,所以没数。不管是不是事实,对于坊间这种流传甚广的传闻,局长有什么想说的吗?
余中平表示:当然,在市委、市政府推进产业转型、温商回归、扩大有效投资等一系列“赶超发展”的有力举措下,我相信我市经济一定会度过难关、走出困境,走出一条新的转型发展之路,财政收入的基础也将进一步巩固。
余中平举了一组数字:一是实体经济发展仍较困难。如1-8月全市工贸业国地税税收累计增幅(剔除国税调库后)分别为-2.5%、0.7%、-0.4%、-0.1%、-0.2%、0.1%、-0.3%、-1.0%;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口径,全市制造业前8个月完成税收收入剔除免抵调库因素后同比仅增长1.6%。二是房地产税收后续形势仍较严峻,虽已取消限购,但消化库存压力较大,形势不容乐观。三是重点税源企业增收乏力。上半年工贸业640户重点税源企业国地税税收收入同比下降0.5%(不含国税调库同比下降3%)。其中减收362户,户数占比56.6%。虽然今年财政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1到8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6%),但这里有许多像国税免抵调等一次性因素,应该说后续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后续财税收入增长仍将面临很大压力。
余中平表示:近年来,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地方局部金融风波的叠加影响,温州经济发展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总的判断是我市经济虽已逐渐走出低谷,但尚未走出困境,经济下行压力还比较大。
第一个网友问题:温州近几年经济发展相比较有点滞缓,以前不如温州的城市都追上来了,从财政的角度看,您认为温州经济接下来的走势会怎么样?
温网议事厅“在场”互动微访谈正式开始。主持人表示,此次网友的提问都比较犀利。让我们看看都有哪些网友提问。
与往期一样,此次微访谈将招募10位“温州市民网络观察团”成员与余中平展开对话。报名热线:56686548,报名QQ:5857429。 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温州网论坛(bbs.66wz.com)点击相关话题帖留言、提问;微博用户编辑内容以#温网议事厅#为话题@温州网;微信用户编辑内容发送到温州网(wz_news)官方微信平台。届时,这些问题将被带到微访谈现场。
9月29日下午,温州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余中平将做客温网议事厅“在场”互动微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本次访谈以“同心汇聚,阳光财税”为主题,欢迎网友就自己关心的财政与税务话题上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