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移送环境污染案178件 超全国总数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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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日前,环保部通报了全国上半年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其中温州市向公安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数178件,占全省的36.4%,超过全国总数的五分之一,在全国地市级中排名第一。
今年上半年我市环境污染案件数量激增,这与去年6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不无关系。此前,环保人员在办案时常会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等“尴尬”状况。此外,我省又出台了相关会议纪要,使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合作更为紧密,更具有操作性。
我市的环境违法案件从行业来看,非法金属表面处理案件占移送总数的85%,主要涉及电镀、酸洗、磷化、发黑等行业和工序,这是我市数量远超其他地方的主要原因。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蔡克表示,我市产业具有轻工业发达但“低小散”的特点,作为轻工的配套行业,金属表面处理需求大、利润高,故多年来“遍地开花”,而这些企业通常直接排放废水。此外,案件中制革行业占5.6%,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占4.5%,其他案件占4.9%。从打击对象来看,我市的非法加工点数量多,比重大,占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的95%左右。
今年上半年,我市环境监察人员共出动56277人次,检查企业24322家次,立案查处916件,处罚2878.284万元,取缔非法污染窝点1359个。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各地法院已判决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共34件。获刑最高的是乐清市清江镇谢屏村外岙自然村自备水源污染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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