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申领条件是什么?手续是怎样的?陈局长回答:具有温州市区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以申领温州市民卡。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向当地市民卡管理服务机构或受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申请,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也可以统一组织,向当地市民卡管理服务机构或受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申请。
陈局长回答:答:今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生活补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转换通道已全面打通。已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也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纳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包括政府补助部分)余额部分可全额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折算的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15年,并适当降低补缴标准,年龄每增加1岁,补缴标准就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
网友提问:最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有什么调整吗?
网友提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离职了不给工资),员工该怎么办?陈局长回答: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员工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部门投诉,或者拨打96309劳动维权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权。
陈局长回答: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包括温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大致安排为:2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2月下旬开始报名,3月下旬笔试,4月份面试。 我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为:温州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温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温州市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除此,文成、泰顺、永嘉、苍南、平阳、洞头等6个县,它们服务基层的计划数的50%可限制为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
网友提问:2015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体时间安排怎么样?报考温州职位有户籍要求吗?
网友提问:本人在岗位上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陈局长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网友提问:我家的孙女2013年12月出生,是鹿城区户籍的,还没上幼儿园,医疗保险如何办理?缴费标准是多少?陈局长表示: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2013年已开始实施,市区未就业人员(包括幼儿)可凭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去办理时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缴费标准为1200元(其中:个人缴纳350元,财政补助850元)。
陈局长回答:第一,要求参保人须提供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经办机构出具);第二,要求参保人的户籍能证明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的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第三,要求参保人在本地的居住证(暂住证)。材料齐备的话,可以到居住地的经办机构(鹿城、龙湾、瓯海、经开区)办理参保手续,2015年的筹资标准为1200元。
网友提问:最近市区正在进行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筹资工作,据说根据规定(市政府第134号令《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已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非本统筹区户籍非从业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那怎么办理呢?
陈局长表示:我国现行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是上世纪50年代初《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规定的,至今仍在执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目前具体的实施方案仍在制定过程中。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国情不同、工业化及老龄化进程不同,各国退休年龄的变化过程也不尽相同。目前世界上170个国家和地区中,正常退休年龄,男性集中在60岁和65岁,女性大都集中在60岁。1989年至2009年的20年间,有65个国家提高了退休年龄,男性平均退休年龄由60.01岁提升至61.01岁,女性由57.87岁提升至59.38岁。凡是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都已实施或准备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网友提问:前几年提出延迟申领养老金的政策,在全国影响非常大,想了解一下,现在实施情况怎么样,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在那些欧美发达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延长退休年龄是不是一个发展的必然趋势?
陈局长表示:答:根据有关规定,没有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是不能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必须提供的材料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具备这些条件才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建议你所雇用的员工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淘宝店能给员工上保险吗?网友提问:我最近开了家淘宝店,也招了几个员工,但是我没有领到经营执照,请问局长,像我们这样的淘宝店应该如何参保?
网友提问:我听说温州有个“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请局长为我们详解下。陈局长表示:答: 2013年,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扩大温州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自然减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不得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同时享受。
陈局长表示: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因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政府人力社保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是一项经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档案收费开具“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收取的费用统一上缴到温州市财政局。
网友提问:个人档案管理是不是归社保局管的?想了解一下,档案管理费收取以后的去向问题?
陈局长表示:答:我国女职工现行退休年龄为50周岁,我国目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首次参保的人员不能超过退休年龄,因此您母亲因为年龄关系是不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但我可以建议她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根据《温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只要具有温州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都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该政策规定的待遇享受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且到达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
网友提问:我妈妈今年55岁,以前从来没买过社保,现在是否可以买,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可以一次性买断?
网友提问招工难:最近一两年,温州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人力社保部门有没有相关的一些举措?陈局长表示:目前,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一方面有部分劳动者找不到合适工作,另一方面转型升级的企业也招不到合适的员工,全国普遍呈现“招工难”现象。我们市人力社保局一直将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措施有:一是积极强化就业平台建设,通过人才市场、技工交流市场、职业介绍中心等三大有形市场和华夏英才网、人才网、遍布市区社区(村)的公共就业信息网,在企业与求职人员之间搭建便捷的桥梁;二是继续实施“走出去”引才工程,开展“订单式”、“菜单式”外出招才工作;三是强化就业服务政策,积极推进就业促进、社保扶持、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等各项工作。与此同时,通过强化良好用工环境的营造、指导帮助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条件等等一系列措施和办法来解决企业“招工难”的问题。
陈局长回答: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没有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网友提问:我上班已有半年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这几天听一个朋友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是这样吗?如果单位不给我双倍工资,我该怎么办?
陈局长表示:如果劳动合同上有相关约定,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则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如不是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网友提问:生产不忙,老板应该给我们发工资吗?——我们工厂最近生产不忙,老板让我们一部分人回家等通知,请问这个期间,老板应该不应该给我们发工资?
三是出台了《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推进医保总额预算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在市区医院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老百姓就医负担。
二是出台了《关于解决原市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问题的实施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妥善解决了市政府令第115号文件执行之前改制的原温州市属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按198号文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门诊医保问题。
陈局长表示:今年出台的政策中,涉及民生的主要有以下三项:一是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4月1日起,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和缴费标准,它的缴费标准从一档51000元、二档45000元、三档39000元,调整为一档75000元、二档66000元、三档51000元;待遇享受标准也相应从一档340元/月、二档300元/月、三档260元/月,调整为一档500元/月、二档440元/月、三档340元/月。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金享受标准从75元/月调整为110元/月。
网友的第一个问题:在最近这一年时间里,人力社保部门出台的政策中哪些会对我们普通公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本期温网议事厅“在场”互动微访谈开始!刚刚温州市民网络观察团参观了温州社保中心。现在微访谈正式开始。
与往期一样,此次微访谈将招募10位“温州市民网络观察团”成员与陈进达展开对话。报名热线:56686548,报名QQ:5857429。 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温州网论坛(bbs.66wz.com)点击相关话题帖留言、提问;微博用户编辑内容以#温网议事厅#为话题@温州网;微信用户编辑内容发送到温州网(wz_news)官方微信平台。届时,这些问题将被带到微访谈现场。题将被带到微访谈现场。
11月24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进达将对话网友。本期微访谈主题为“优化服务,改善民生”。关于人才、人事、劳动、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方面工作有想法,有建议,都可以来与陈进达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