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直播:什么情况可认定工伤? 法院发布十大工伤典型案例

来源:温州网作者:鲍苗苗2015-04-28 09:18:18

 

12:02
在场直播

裁判:因互殴而遭受的损伤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法官提示:职工在工作场所互殴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因互殴而遭受的损伤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记者 项锐)

 

 

12:02
在场直播

【案例10】杨某系温州顺衡速运有限公司的员工。2013年3月9日杨某在工作场所因洗车水桶归属问题与同事安某发生纠纷并扭打。期间,杨某持一木拖把殴打安某,后被安某持水果刀刺成重伤。温州市人社局认为杨某因工作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并殴打他人在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11:59
在场直播

裁判: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官提示:职工从被诊断病情之日起至该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期间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记者 项锐)

 

 

11:58
在场直播

【案例9】李某系沈某的遗孀,沈某(2012年死亡)生前自2005年1月至2009年11月发病时,在温州市建信印务有限公司从事胶印工作。2011年4月15日,经诊断沈某患有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同年6月7日,苍南县人社局对沈某患有的职业病认定为工伤。2013年3月20日,李某要求苍南县人社局支付沈某在被诊断为职业病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417385.93元。苍南县人社局认为,2011年6月7日前,沈某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1:57
在场直播

【延伸阅读】《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的延伸和细化,强调的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要以“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前提,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出意外都算工伤”。

 

 

11:56
在场直播

【延伸阅读】在2014年9月1日施行的《规定》作出解释,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4种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1:58
在场直播

【网友提问】如何鉴定为上班和下班的途中?(市民监督团成员 尹志松) 

 

11:55
在场直播

裁判: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法官提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且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并不影响工伤认定,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可申请工伤认定。

 

 

11:54
在场直播

【案例8】2010年9月11日,徐凤保进入精武安防公司工作, 2010年9月22日下午,在精武安防公司工作的徐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遇交通事故而受伤。瑞安市交警大队认定徐凤保不负事故责任。经调解,徐某获赔6万余元。瑞安市人社局认定徐某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精武安防公司不服,认为徐某已经获得交通事故的全额赔偿,现提起工伤赔偿有悖于一事一赔的原则,故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11:50
在场直播

裁判:职工在工作中存在过失或过错不影响工伤认定】法官提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能够证明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的除外。(记者 项锐)

 

 

11:49
在场直播

【案例7】莫某系大奇鞋业公司的职工,从事裁断车间管理工作。 2011年7月12日上午8时许,莫某在公司裁断车间巡查时,踩到地上的刀模致右脚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足跟跟腱断裂。瑞安市人社局认定莫某系工伤。大奇鞋业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认为莫某违反公司规定,工作时间穿着拖鞋才导致脚部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11:48
在场直播

【解析】王某从事的工作系在露天工地操作,工作中还会接触铁锈、油污等,工作后对工作中带来的污浊物清洗不同于普通生活清洁,可以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扫尾性工作;王某洗澡的浴室虽然位于生活区,但仍在置信原墅工地内,故该地点应认定为工作场所。(记者 项锐)

 

 

11:47
在场直播

裁判:在工作时间前后做准备或收尾时受伤属于工伤】法官提示: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记者 项锐)

 

 

11:47
在场直播

【案例6】王某系三箭公司的气焊工。2012年5月23日,王某从三箭公司承接项目置信原墅工地气焊岗位上下班,后去工地内宿舍区的浴室洗澡。王某不慎摔倒,右脚跟腱被破损瓷砖划破,后被送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右跟腱断裂。温州市人社局作出决定,认定王忠桃属因工受伤。

 

 

11:46
在场直播

【解析】王某从事的是马路清扫工作,其工作场所具有相对不固定性。事发当日,王全岭在清扫道路过程中突遇大雨,为避雨穿越马路因交通事故受伤,系在特殊工作环境下采取的必要、合理的措施,属与工作相关联的必要活动。(记者 项锐)

 

 

11:46
在场直播

裁判:与工作相关联的必要活动认定为工伤】法官提示:职工在特殊工作环境下采取的必要、合理的措施,属与工作相关联的必要活动,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记者 项锐)

 

 

11:45
在场直播

【案例5】2011年7月份起,天地通物业公司聘用王某从事马路清扫工作。2012年8月17日15时,王全岭在瑞枫线浙南机械厂前地段从事道路清扫工作时,为避雨横穿机动车道,被一路过的车辆碰撞受伤,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骨折、右锁骨骨折。瑞安市人社局于2013年1月24日作出工伤认定天地通物业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8
在场直播

【解析】宏诚鞋业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可以证明杨某系其员工,结合证人证言、杨学兰的陈述,可以证明宏诚鞋业公司与杨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1:38
在场直播

裁判: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官提示:法院认为,职工为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应尽可能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实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保留工牌、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的证据。

 

 

11:35
在场直播

【案例4】2012年7月1日上午11时25分许,杨某在宏诚鞋业公司针车车间上班时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鹿城人社局认定杨某系宏诚鞋业公司员工,属于工伤。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鹿城人社局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11:34
在场直播

【解析】根据李华才提供的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不予受理通知书》,可以确定李华才的病属于职业病范畴,但由于李华才未提供职业接触史的相关证据而被诊断机构不予受理。在明确告知李华才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而其未能提交的情况下,龙湾区人事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记者 项锐)

 

 

11:33
在场直播

裁判:需提交完整的材料】法官提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记者 项锐)

 

 

11:33
在场直播

【案例3】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于2010年12月30日收到李华才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向李华才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李华才于2011年12月1日向龙湾区人事局提交了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理由是职业接触史不明确。龙湾区人事局以李华才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为由,于2011年12月1日作出温龙人劳工认[2011]E-75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李华才不服,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龙湾社保局不予受理的决定。

 

 

11:18
在场直播

【解析】该案中,谢某因受伤致意识障碍,无法自行行使权利,且近亲属代为行使谢某权利,只有在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之日才有权提出认定申请,这个时间是在2011年1月1日起一年内。(记者 项锐)

 

 

11:16
在场直播

裁判: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法官提示: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一年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将不予受理。但是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11:08
在场直播

【案例2】谢某是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职工,2009年8月6日,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受伤,2011年3月,谢某父亲代为申请工伤认定,苍南县社保局不予受理。谢某不服,提起诉讼。苍南县法院判他胜诉,要求苍南县社保局对谢某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11:00
在场直播

裁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法官提示:伤害事故发生时,周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间并非劳动关系,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记者 项锐)

 

 

11:00
在场直播

案例1 】周某1952年出生,2013年周某以其在2012年工作中受到交通事故为由,申请工伤认定,鹿城区人社局却决定不予受理。周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驳回。

 

 

10:58
在场直播

那么哪些能认定工伤,哪些明明工作时受了伤,却无法认定为工伤?不妨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吧!

 

 

10:38
在场直播

【庭审】上诉人承认陈某的工资是自己支付的,但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因为“人不是我招过来的”;另外,陈某入院时,只有皮外伤,医生说他3天后就可以出院,但后来陈某手指居然骨折,“他是在敲诈”,不过上诉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平阳社保局以医院诊断记录及书面材料证明,有些骨折前期片子确实拍不出来,随着时间推移,会呈现出来。(记者 项锐)

 

 

10:25
在场直播

【庭审】平阳社保局举证:一份经过上诉人和陈某签字确认的“仲裁调解书”,这份材料显示,陈某于2013年12月进入该单位工作;医院治疗记录显示陈某伤势确实存在;以及双方的调查笔录,陈某是因工受伤。(记者 项锐)

 

 

10:15
在场直播

【庭审】法庭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陈某伤势是否存在,陈某是否故意自残,陈某是否因工作受伤。(记者 项锐)

 

 

10:09
在场直播

【庭审】平阳社保局称,虽未签劳动合同,但经调查劳动关系事实存在清楚,且操作机器时,在场工作人员李某没有制止,表明陈某的行为得到了李某的认可。(记者 项锐)

 

 

10:05
在场直播

【庭审】上诉人称,陈某系临时工,没有和他签过劳动合同;未到上班时间,操作一台生产机器,这不是他的工作范围,打开和关闭机器就16秒。上诉人说,陈某是故意的,而且伤势也是伪造的。(记者 项锐)

 

 

09:55
在场直播

【庭审】上诉人工艺厂认为,上诉人与陈某不存在劳动关系,陈某受伤系故意,且非因工作原因造成。

 

 

09:53
在场直播

【审理平阳梅溪一次性卫生用品工艺厂诉平阳县社保局案件】温州中院开庭审理平阳梅溪一次性卫生用品工艺厂诉平阳县社保局案件,上诉人要求二审改判撤销平阳社保局对陈某做出的一项工伤认定。平阳社保局认为,陈某系工艺厂员工,从事装卸工作,在操作生产机器时右手被锯伤,做出工伤认定。该工艺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被判败诉。今天温州中院二审开庭。(记者 项锐)

 

09:35
在场直播

建议】林青青对劳动者提出建议,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工伤保险的参保等个人权利;工伤事故发生后,尤其要注意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年)和收集保留证明劳动关系、事故经过等相关证据。

 

 

09:27
在场直播

焦点集中在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林青青说,工伤确认行政案件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上,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法律和维权意识薄弱的现象明显,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上岗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事故,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的调查,受伤职工的维权将十分困难。(记者 项锐)

 

 

09:23
在场直播

【工伤确认行政案件】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上述行业用人单位败诉的比例相对较高,用人单位企图利用诉讼程序以拖延赔偿时间的现象并不鲜见。(记者 项锐)

 

 

09:21
在场直播

【工伤确认行政案件特点】温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青青说,工伤确认行政案件有以下特点,这类纠纷多发生于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中小企业,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记者 项锐)

 

 

09:18
在场直播

【温州工伤确认案件收结情况】法院审结的一审工伤确认行政案件252件,进入实体审查的156件(另有96件当事人撤诉、驳回起诉)。从审理结果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胜诉的一审行政案件为152件,败诉10件。(记者 项锐)

09:17
在场直播

【温州工伤确认案件情况】2011年1月至2015年第一季度,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工伤确认案件262件,占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6.89%;市中院受理工伤行政确认二审案件123件,占二审行政案件总数的8.64%。工伤行政确认案件上诉率约47%,较各类行政案件平均上诉率低18个百分点。(记者 项锐)

 

09:14
在场直播

【温州两级法院工伤确认行政案件情况介绍说明会】今天上午,在市中院召开温州两级法院工伤确认行政案件情况介绍说明会,对2011年以来我市法院工伤确认行政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给予通报,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09:12
在场直播

【上班途中遭车祸 工伤认定谁帮忙】除了加班导致的“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遭遇事故,又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市区的罗女士曾为老公在上班路上出车祸的事故请教了律师。

 

 

09:08
在场直播

【平阳最美医生不能认定工伤】2014年,平阳最美医生徐志坚连续3天加班抢救病人自己却突发脑溢血倒在了岗位上,结果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该事件一出,工伤鉴定的标准再次引起网友的注意。那么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09:05
在场直播

2015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1周年。记者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截至2014年6月,温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达到226.56万,实现所有职业人群全覆盖。但是你真的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吗?你知道什么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吗?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新闻中心  >  原创频道  >  在场  >  在场直播
一批新规今起实施:下班回家顺路买菜出意外算工伤
我要播报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相关报道
联系我们
在场直播:什么情况可认定工伤? 法院发布十大工伤典型案例

扫描订阅温州网公众帐号

@温州网

0577-56686643

1181552640@qq.com

版权声明:温州网原创策划,欢迎转载或报道,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黄作敏 制作:设计部
温州网新闻中心 出品

直播正在发生的温州
我要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