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已现,商机无限”是平阳万达广场的一句广告语,其开业首日客流量甚至高达30万人次,大量市民前往置业。苍南朱书要等15名购房户也在其中,可他们不仅没占到任何商机,连辛苦积攒多年的购房款也付诸东流,做了场繁华落尽的恶梦。
他们的遭遇很雷同,都认识并相信了平阳万达营销部的一名年轻销售员,在他诱使下,一步步带着亲友落入对方精心编织的“抵用券”陷阱。前天,购房户朱书要等人向记者反映自己遭遇陷阱,并希望平阳万达广场能给个说法。
购房户落入销售员“折扣陷阱”
朱书要是苍南人,他说,2013年他购买平阳万达广场8幢2803室商品房,这套143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174多万元,他在当年就付了53万多元的首付款。今年5月初,朋友告诉他,平阳万达广场营销部的小傅人很不错,他手里有很多可以打折的“抵用券”,这些“抵用券”可以用来抵剩余房款,举个例子,一份“抵用券”价值10万元,但从小傅那里只用6.5万元就可买到。
朱书要后来找到小傅。对方告诉他,这些“抵用券”都是从平阳万达一期商铺业主那里转手过来的,由于这些业主抗议自己购买的商铺价格比后来的贵,公司就推出了赠送“抵用券”的补偿政策,那些业主可用“抵用券”去购买新的万达商铺、商品房,一些业主就想把多余的“抵用券”出售,小傅自己就当了中介。朱书要说:“小傅还特别提醒我,市场上的‘抵用券’总额度只有两三千万元,所以大家不能声张,他也是关照熟人。”
心动的朱书要分两次向小傅购买价值121万多元的“抵用券”,为此他给小傅账户汇入78万多元,首付款加上“抵用券”的额度,他正好付清所有房款。
但收到钱的小傅迟迟没帮朱书要办理购房手续,他总是说“有内部程序要走,再过一个星期就能签合同了”。
销售员在公司被警方带走
朱私清先生也是15名受骗的购房户之一。
他回忆,5月18日,他发现小傅给他的购房款与代收印花税的收据上,收款人名字一样,但签名笔迹不同,随后,他向平阳万达财务人员核实。
“对方说我有122万多元的房款还没到账,但这笔房款是我花了79万多元向小傅买的‘抵用券’,我问了小傅,他说这是公司领导让他卖的,不能让太多人知道。”朱私清称,他觉得小傅说的有道理,他担心这件事被传开,低价房会拿不到,就没再声张。
但他的“问题收据”引起了平阳万达管理层的注意,第二天他就接到平阳万达管理层的电话。
朱私清说,当时他也感到不对劲,就通知了向小傅买“抵用券”的购房户朱书要等人一起去万达,当时接待他们的是负责营销工作的张总。
“他们查了半个小时,告诉我们说很多收据都有问题,我们很多房款没到万达公司的账户。”购房户朱书要说。
“我们也起过疑心,那么多购房款怎么会汇到小傅私人账户里,可他说这些钱如果汇到公司账户,那这事就成不了了,考虑到他的确是万达员工,我们就相信他了。”一名购房户说。
据受骗购房户称,张总当天就报了警并以开会的名义让小傅来公司,结果警察当场把小傅带走了。
购房户自称遇“一房两卖”
在15名购房户中,还有8人被小傅骗了后,才知遭遇“一房两卖”。
50多岁的陈佳长是被骗者之一。他听人说去小傅那里可以买到便宜房子,就东拼西凑了80多万元交给小傅,对方答应先在原价基础上打个七八折,再帮他收集6.5折的“抵用券”,这样一来,他就能凭80多万元买下一套143多平方米的房子,后来他才得知,这套房子早已被卖给别人了。
陈佳长说,他和妻子都是残疾人,被骗的钱中,有70多万元都是向亲友借的。知道自己被骗,他妻子都因此晕倒两次。
据朱书要等人统计,这15名购房户,大约花了1200多万元,从小傅手中购买了1800多万元的“抵用券”。至于有没有其他人受骗就不清楚了。
销售员涉嫌诈骗被警方刑拘
记者从平阳警方获悉,小傅是苍南龙港人,确实为万达公司销售人员,他在骗取业主的钱后,存入多个账户。嫌犯因涉嫌诈骗,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而涉案的银行账户已在逐步收集,具体资金待查。目前该案由平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鳌江边防派出所办理。
而据知情人透露,小傅被警方抓获时很淡定,他到派出所里还感慨“这回要被万达开除了”。
很多人手上的房号并不存在
针对小傅一事,平阳万达方表示,小傅骗取的巨额购房款均没汇到公司账户,而且那些被骗购房户中,很多人手上的房号并不存在,这些房子公司在2013年就已经出售连备案手续都做完了,被骗的购房户之前也没向公司核实小傅的说法,他们也在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据平阳万达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案金额到底有多少还需等警方公布,但他们了解到的数据是七八百万元左右。
对于“抵用券”一事,记者向多位平阳万达广场的商铺业主求证,他们表示,他们手里确实有“抵用额度”,这是平阳万达广场过去向他们推出的让利政策,但根本没有所谓的“抵用券”,小傅借用了这个名头行骗,并且他所称的“抵用”折扣低得不正常。
记者从平阳万达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公司的让利额度限定在业主已购商铺总价的20%以内,但只能用于购买平阳万达除车库以外的物业,而且只能原业主使用。
-律师说法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贤弼认为:从小傅诈骗的手段及过程来看,其行为显然是个人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至于万达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万达公司在之前的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类似的正常授权?小傅巧妙利用万达公司的经营场所、工作环境、人员关系,是否使业主足以认为其行为代表万达公司?小傅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等。
为此,建议业主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