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编造谣言 最高可处十日拘留

来源:滨海时报作者:2015-07-17 17:33:55

如今人人都能玩转微信朋友圈,朋友圈里更有海量信息,大家在忙着点赞转发的时候,有时根本不会对信息进行核实,更不知道作者背后的目的。近日,多地发生朋友圈散布谣言的案件,警方也介入调查,可能那些编谣、传谣者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案例一

提出分手遭报复 朋友圈内“被结婚”

小周和小刘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上个月,小刘觉得自己和小周并不合适,于是向小周提出了分手。无论小周如何求小刘,小刘也表示不愿再复合了。小周并不甘心自己就这么被甩了,于是他找出了之前与小刘合拍的照片和来往的短信,将其发到了朋友圈里,并声称不管小刘怎么说,小刘都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两人已经进行了登记。

之后,很多朋友都找到小刘说起这件事,小刘对小周的做法非常气愤。他们之前明明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怎么就变成了已婚呢?她觉得小周是在诋毁自己,而小周却不以为然,他觉得这样小刘就铁定是自己的了。那么,小周的做法合法吗?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解答:在未经小刘允许的情况下,小周将小刘的姓名和照片公布于众,甚至还编造了两人已经结婚登记的谣言,通过微信暴露于公共视线,其行为客观上导致了小刘的名誉受到影响。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贬损权利人的名誉权。小周的行为侵犯了小刘的名誉权,小周应当消除影响,并且对小刘予以赔偿。

案例二

小区惊现“凶杀案”?散布谣言将受罚

某高档小区去年才完成入住,最近微信圈里开始流传针对该小区以及开发商开发的其他小区的话题。消息称,该高档小区由于安全维护出现问题,导致犯罪分子潜 入小区地下车库,连续杀害多名单身女子,并入室抢劫,连续发生多起凶杀案。很多小区业主都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一时间产生恐慌情绪,业主们三番四次找到物 业,要求物业给出说法。

对于这样的空穴来风,物业也很奇怪,于是选择报警。经过警方协助调查,原来散布谣言的是之前一名在物业工作的清洁工小张,由于工资待遇问题,双方发生了分歧,小张负气离职。因为小张一直心怀怨恨,因此他便编造出来这样的谣言,以报复物业公司。那么,小张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解答:谣言的散布一方面是针对公民个人的,一方面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小张的行为就是扰乱了社会秩序。还有像谎报险情、疫情、 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参与了此类谣言的传播也是触犯了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 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