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又开始疯传。
对此,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8月26日进行辟谣:高速口9月1日起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传言不实!在此提醒网友,勿轻信转发未经核实信息,遇交管类相关热点问题可向当地交警部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求证。
最近,一则“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 微信朋友圈又开始疯传。虽然消息并不属实,但是交管部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为了自身安全,灭火器和三脚架还是应当随车配备,以防万一。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如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 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 报警。”根据相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也就是说,如果随车没有携带三脚架等警告标志,一旦出现事故无法按规定摆放标志,就会被罚款记分。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四项,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
对此,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士介绍,强制配备灭火器和反光标志属于北京市自行要求的,并不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也就是说外省市要看当地要求,全国不做统一规定。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