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信息称“由于单身证明取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身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有网友向辟谣君求证该信息是否属实。
根据消息内容,辟谣君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有关业务需要职工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职工没有持有相关证件或持有相关证件但无法证明的,因公安、民政等部门不再出具,暂时由《具结保证书》代替,并不影响单身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网传暂停该业务的信息不实。
上文提到的《具结保证书》,是指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的表示对自己行为负责、愿意承担该行为全部法律责任的书证。职工出具保证书必须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面前,在《具结保证书》相应栏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签名按指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当场核对保证人身份证明。
另外,公积金各管理机构要加强《具结保证书》的审查复核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多种途径作进一步信息核查,对填写不实的,依法按规作出处理。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尽早建立有关信息“公对公”协调查询机制。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