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核心提示: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
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履行制定价格听证程序。拟定于近期召开听证会,对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征求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公告听证会举办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二、参加人员
1、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员19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上述人员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消费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2、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10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参加的公民,请于4月12日前凭公民身份证向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旁听人员不安排发言和提问,但可以向听证会提供书面意见建议。
3、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10个,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请各新闻媒体于4月12日前凭单位介绍信向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965065
报名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5楼507室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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