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行政拘留两名微信造谣者

来源:中青在线作者:2016-03-30 09:46:22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警方获悉,因造谣哈尔滨市道外区灯饰城着火,致使虚假信息在微信群中广泛散播,两名涉案人员被警方行政拘留。此案引人关注的是,警方为追查案件,倒查26层微信“朋友圈”,最终涉事的5人受到处罚,其中2人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警方在案件侦查中以一名发布者为起点,向上“倒查”26层,最终找到了谣言的源头。谣言中所谓的“哈市道外区灯饰城着火”视频,后被证实是去年辽宁某地的火灾视频。

  日前,哈尔滨警方正式对涉案的王某、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7日,对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对吕某、马某处以行政警告。

  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本次谣言的发端地是一个拥有123人规模的微信红包群。3月15日,王某在“巴拉斯烧烤演艺红包群”中率先发布其在网上看到的一段火灾视频,并发送语音:“应该是港务局那块!”此后,马某将红包群里的火灾视频转发到所在公司的微信群(125人),在群成员询问火灾现场是否就是哈尔滨市港务局时,群内成员徐某回答:“应该是新建的灯饰城。”由此,该视频以“道外区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大火”为题,开始在微信群中被大量转发。

  对于转发微信朋友圈中未经证实的信息存在哪些风险,《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另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