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恐慌领刑,勿让谣言“炸弹”炸伤自己

来源:中华铁道网作者:2016-04-11 09:56:36

  因闲着无聊,丁德金竟报警谎称火车站有炸弹,想制造恐慌情绪。本月1日,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4月10日中国网)

  去年12月26日18时40分许,被告人丁德金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有人在福州火车站南广场放置炸弹。

  此次蓄意制造恐慌事件使得公安机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福州铁路公安处出动民警72人,车辆8辆,搜爆犬2只;福州市公安局等单位出动民警126人,车辆14辆;武警福建省总队出动干部战士36人,车辆8部,携带防爆桶、防爆毯各2个,搜爆犬2只。

  尽管,最终嫌疑人被抓获,原来只是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恐慌,但是已经严重扰乱车站秩序,浪费了大量警力,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违法犯罪既成事实,虽然当事人是闹着玩的,然而法律是严肃的,一审判决其获刑二年,嫌疑人身陷囹圄,最终“炸弹”谣言炸伤了自己。

  丁某也是罪有应得,因为我法律规定,如果公民散布谣言侵犯了个人的名誉,可能会构成诽谤罪;如果侵犯了企业的信用或者商品的信誉,会构成侵犯企业商品信誉罪;如果在散布谣言同时又煽动闹事,会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

  因此,只要是散布谣言,肯定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丁某在火车站这种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制造恐慌,这更是罪不可恕,不但使大量的警力做无用功,而且严重扰乱了铁路运输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国家在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铁路部门为了营造温馨、安全的出行环境,在治安管理、旅客服务等方面都做出了不懈努力,也卓有成效,铁路出行已成为绝大多数人不二的选择。

  然而,创造和谐的运输环境并非铁路一家的“独角戏”,在同一片蓝天下,作为共和国的公民,维护社会稳定及铁路运输有序进行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故此,大家要杜绝谣言,远离违法犯罪,勿让谣言“炸弹”炸伤自己,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