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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2起典型案例 为节日作风建设敲警钟

2016年11月08日 10:54:13来源:温州市纪委

  温州市纪委日前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并重申纪律要求——中秋国庆期间要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这两起典型案例分别是:瑞安市马屿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金崇伟违规接受吃请问题;苍南县市场监管局灵溪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黄荣誉违规接受吃请问题。

  据介绍,2015年年底,金崇伟在被借用至马屿镇城建办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其中,在瑞安某酒店接受何某某宴请,在方某某开设的农家乐接受其宴请。另外,金崇伟还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卡问题。黄荣誉的问题是,2016年春节期间在灵溪某酒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饭庄老板的宴请,另外,他还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前不久,金崇伟、黄荣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州市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违规吃请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眼下,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八个严禁”,远离违纪红线。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加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等服务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真抓真管,针对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严肃换届纪律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抓早抓小,越往后执纪越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纪检机关将穷追不舍、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除了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温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