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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08日 10:53:05来源:浙江省纪委

  1、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城管中队原负责人陈志龙受贿问题。2008年8月至2012年下半年,陈志龙在担任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城管中队负责人期间,利用查处违章建筑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多次收受钱款共计4.8万元。2015年6月,陈志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兴县白岘乡五通山村党支部书记俞汉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俞汉强通过虚报美丽乡村建设费用,套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6.6万元,用于结算本村超支的招待费。2015年3月,俞汉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桐乡市濮院镇新濮村党总支原书记邱明华多占宅基地问题。2011年7月,邱明华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农村建房“一户一宅”的规定,为自家重复安置宅基地。2015年1月,邱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多占宅基地。

  4、龙游县塔石镇双联新村党支部书记占樟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5月,占樟华以64万元竞得村新建综合大楼20间房子30年的使用权。中标后占樟华仅交纳租金26万元,并授意村文书以其名义虚开人民币18.8万元租金入账,实际拖欠租金38万元。2014年1月,占樟华等以打“白条”方式,从村文书公款私存账户中提取人民币5万元用于村招待费。2015年5月,占樟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交所欠租金。

  5、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洋洪村原出纳叶官林挪用资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叶官林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银行存单方式,分两次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炒股。2015年3月,叶官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庆元县荷地镇塘尾村党支部原书记毛留根、村委会原主任毛建国侵吞政府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毛留根、毛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在本村道路硬化和立面改造项目中,以高于项目实际承包价的标准签订合同、开具虚假领款单,侵吞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95万元。2015年6月,毛留根、毛建国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