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挂钩帮扶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挂钩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92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挂钩帮扶活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12〕100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挂钩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挂钩帮扶安排进行适当调整。鉴于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人事变动及挂钩帮扶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对市级挂钩帮扶乡镇、联系领导和单位进行适当调整。21个挂钩帮扶乡镇,其中有15个进行了调整。龙湾区企业参与挂钩帮扶小组数调为6个,鹿城区和瓯海区企业参与挂钩帮扶小组数均调整为5个,乐清市、瑞安市和浙南产业集聚区参与挂钩帮扶小组数不变。同时,对部分挂钩帮扶小组的协调人、副协调人和挂钩帮扶单位进行调整。详见《温州市2016年度挂钩帮扶活动方案》。
二、帮扶项目要突出精准。市级挂钩帮扶项目要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建立项目优选机制,突出雪中送炭,重在造血。按照市扶贫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挂钩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温扶办〔2013〕24号)的具体要求,挂钩帮扶项目重点是异地搬迁项目、带动低收入农户特别是重点帮扶对象增收致富产业类项目、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切实增强帮扶对象发展能力和获得感。项目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要体现时效性、持续性。县级扶贫部门对各地帮扶项目申报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
三、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挂钩帮扶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加强对挂钩帮扶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服务,对切合当地实际的帮扶项目尽力给予支持;挂钩帮扶企业要充分发挥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积极参与挂钩乡镇资源、产业开发,本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扶贫济困献爱心的精神,同时,也坚持量力而行、自愿适度的原则,对挂钩帮扶乡镇给予资金、物资支持,因地制宜创建一批扶贫开发合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立足实际,尽力而为,实施好帮扶项目,用好每一分钱,把外力帮扶转化为增强发展动力,实现精准扶贫。
四、精心组织结对帮扶活动。一是加强沟通和对接。挂钩帮扶乡镇要主动向挂钩帮扶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汇报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挂钩帮扶成员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深入挂钩乡镇走村访户用脚步丈量民情,找准帮扶活动的结合点。二是及时报送帮扶项目。各挂钩帮扶乡镇对帮扶项目进行集体研究审核筛选后,于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挂钩帮扶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同时抄送市、县扶贫办。三是组织好帮扶活动。内容主要有:走访慰问扶贫对象,召开扶贫恳谈会,汇报帮扶项目进展情况,介绍项目实施计划,举行认捐仪式,现场颁发认捐荣誉证书等,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合力扶贫氛围,落实帮扶措施。本年度挂钩帮扶活动原则上在12月中旬前完成。
五、健全挂钩帮扶信息通报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将挂钩帮扶落实情况和成效及时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要及时梳理分析挂钩帮扶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简报、专报及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先进,总结经验,反映不足。各挂钩帮扶小组要对挂钩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绩效评价。
1.温州市2016年度扶贫挂钩帮扶活动方案
2.2016年挂钩帮扶项目申报表
温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