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查处干扰换届行为 二人因宴请拉票贿选被处分

温州网 2016-12-31 08:46:15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近日,苍南县从严从快查处了该县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洪某某、杨某某通过宴请等方式拉票贿选案件,洪某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杨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被列为不纳入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同时该选区所属的某村党支部书记庄某某因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掩盖事实,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苍南县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由五爱村、台溪村、新溪村、浦口村和柳庄村选民组成。经该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推选程序,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确立五爱村支委委员、妇女主任,第九届县人大代表洪某某、柳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某某两人为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第十届县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定于12月20日选举产生一名第十届县人大代表名额。

  为了竞选县人大代表,洪某某于2016年12月10日晚上,通过蒋某某在当地某私房菜666包厢宴请该选区相关人员,请他们在县人大选举时给予支持帮助。

  为了竞选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杨某某于11月底的一天晚上,在沪山社区某某农家乐555包厢安排了一桌酒席,宴请该选区相关人员,请他们在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推选时给予支持。在成功竞选县人大代表候选人后,杨某某为再进一步竞选县人大代表,于12月17日晚上,在沪山社区某农家乐202包厢安排了一桌酒席,宴请该选区相关人员,请他们在县人大代表选举时给予支持。

  洪某某、杨某某干扰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发生后,该县纪委立即派出调查组协助灵溪镇纪委迅速介入调查。灵溪镇选举委员会及时停止了灵溪镇沪山社区第三选区的县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目前,洪某某、杨某某两人已辞去县第十届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灵溪镇纪委于日前对洪某某、杨某某(非中共党员)作出了上述处理。

  同时,作为该选区所属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庄某某在12月19日组织调查杨某某违反选举纪律问题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掩盖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根据有关规定,灵溪镇纪委给予庄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温苍柱

下载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拜尔口腔医院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