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的女童被人抱走?谣言!

来源:青岛晚报作者:2017-02-17 10:21:06

  近日,不少即墨市民手机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出现一条寻人信息,称一名3岁女童在司家疃村东被人抱走,家人悬赏5万元求线索。即墨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一条谣言:林某和老同学孙某喝酒时编造了这条谣言,很快被酒桌上的另一名老同学吴某转发。目前,林某和吴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12日,即墨警方发现有人在微信上发送这样一条信息:市民孙某的电话152327291××,当天上午,他的3岁女儿在司家疃村东被人拐走,女儿能说出妈妈的手机号。孩子可能是一名被40多岁的男子抱走了,家人非常着急,希望知情者告知,看到信息的朋友也帮忙留意一下。信息中提到的孙某恳求大家转发,还称要“重谢5万元现金,转发一次发红包8.88元”。

  3岁的女童被人抱走?即墨警方迅速展开核查。经核实,这是一条虚假信息,且已经在周边乡镇大范围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还引发了恐慌。针对谣言,即墨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同学喝酒造谣传谣2月14日,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吴某(48岁,即墨市大信镇人)、林某(48岁,即墨市大信镇人)抓获。经审查,吴某、林某与微信里提到的孙某是同学。2月10日中午,三人一起喝酒,孙某让他俩看手机微信里转发的一条孩子被拐的微信。林某告诉孙某,这是一条虚假信息,有关部门已经辟谣。随后,林某在明知孙某没有女儿的情况下,半开玩笑地直接把这条信息修改为“孙某3岁女儿被拐”转发到同学群里。吴某在明知这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将该条信息转发到5个微信群,造成该信息在微信群、朋友圈内迅速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被拘 目前,吴某和林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即墨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跟现实社会一样有秩序,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广大网民要遵纪守法,共同净化网络环境,不信谣,不传谣,因言论不当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