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3月1日讯(记者 王建平)今天上午,记者在温州市“创文明交通 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启动仪式暨誓师大会上获悉,即日起,温州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系列行动,严查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及对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及涉牌涉证等行为,营造温州文明交通新格局。
据省文明办、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你最讨厌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网友最讨厌的交通违法行文中,夜间乱用远光灯(占比91%)排名第一,排名第2位的是:随意变更车道、加塞(占比83.1%),排名第3位的是:电动自行车逆行、走机动车道(占比83.1%),排名第4至第10位的依次为:闯红灯(包括汽车、电动车、行人)、转弯变道靠边不打转向灯、行人乱穿马路、随意停靠上下客、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开车的时候使用手机、酒驾和毒驾。
根据部署,交警部门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通过“全区域、全方位”的治乱象、强基础、建秩序、创文明行动,努力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等目标,每周四则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
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书面抄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对有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并拒不接受处罚的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行人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乱行车:主要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实线变道;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通行、在人行横道线或者网格线内停车等候、穿插等候车辆、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
乱停车:主要为机动车违反停放规定、临时停车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乱过路:主要为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酒驾、毒驾:主要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以及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涉牌涉证:主要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X”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
来源:温州网编辑:王建平责任编辑:黄作敏2017-03-01 14: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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