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
温州网讯 温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按时做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认定,建立农村低保户、低边户与低收入农户联动机制,是精准识别帮扶对象,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县领导为组长,农办(扶贫)、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地税)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国税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市、区)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各乡镇和涉农街道,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政策宣传、收入核查、审核认定等工作。
《通知》对认定标准和规模予以明确。新一轮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收入农户人数占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总人口5%左右,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控制在3%以下,5个县一般不超过6%。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通知》指出,要采取以基层干部主动发现为主,与农户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要经过进村排摸、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比对、申报审批等几个阶段,认定结果导入扶贫系统。各地要进村入户宣传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认真把握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任务,为推进精准扶贫打好坚实的基础。
《通知》要求于4月15日完成低收入农户排摸和信息录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申报户情况进行大数据比对,剔除不宜列入低收入农户对象,然后办理低保(低边)户认定;5月底全面完成低收入农户认定。低收入农户政策扶持上,实行民政低保制度和救济制度与扶贫政策支持相结合,今后到户到人的扶贫政策将聚焦低收入农户,达到识真贫、扶真贫的目的,助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
《温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年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进展情况表》